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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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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32  公司简称:浙江金鹰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在亚麻纺织等产品受到冲击的环境下一方面积极应对,花精力降低纺纱生产成本并提升质量和新工艺,另一方面强化公司纺纱设备品牌并加强机械设备市场的开发和培育,使企业依然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推进;同时公司在继续做好做强原有主业的基础上,加快转型步伐和把握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机遇,新建了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目前已进入生产阶段,争取销售中,同时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0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9%,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0.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77%。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傅国定

2017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2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财政部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17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2017 年 1-6 月收到的政府补助未发生计入其他收益的情况。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2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提议,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7-029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3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先生主持,经认真讨论和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