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0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上海浦东四季酒店2楼沙龙二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崔之火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长崔之火先生、独立董事张其秀女士、董事吕彦东先生、董事张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丁以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姜毅女士、监事梁琴女士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吴家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郑金女士、财务总监朱士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贤安、胡昊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7-041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3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上海浦东四季酒店2楼沙龙二号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崔之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选举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公司全体董事拟推选崔之火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关于选举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拟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选举崔之火先生、丁以升先生、张辉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崔之火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选举张其秀女士、丁以升先生、崔之火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其秀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选举丁以升先生、张其秀女士、崔之火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丁以升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选举张其秀女士、丁以升先生、崔之火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张其秀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聘任崔之火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聘任孙利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士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聘任郑金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崔之火先生、孙利先生、朱士民先生、郑金女士简历

崔之火,男,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苏州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镇江中技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孙利,男,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2008年7月起任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7月至2010年8月任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任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士民,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总监、区域财务总监、山东力诺光伏集团财务总监、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郑金,女,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至2001年在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任责任编辑;2001年至2011年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工作,先后任秘书科科长、综合部总经理助理、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5年12月任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7-042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4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上海浦东四季酒店2楼沙龙二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姜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选举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以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公司全体监事拟推选姜毅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姜毅女士简历

姜毅,女,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经理,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证券代码:600532公告编号:2017-043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2017年8月25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职工75人,实际参会职工57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职工认真讨论,做出决议如下: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到期届满,为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投票选举,一致同意由公司职工高欣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高欣先生简历

高欣,男,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