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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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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78  公司简称:乾景园林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上半年,公司严格贯彻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战略方针和经营计划,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一方面积极开拓园林工程业务,成功签约2017年第九届中国(银川)花博会四季馆热带植物景观展陈项目、定兴县旅发大会观摩线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等大型施工项目;同时,围绕新的战略布局探索合作及发展机会,寻求国内外同行业、上下游产业,文旅康养及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与发展机会,与福州市林业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发展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旗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旅游和康养产业达成了合作意向。

2017年一季度,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4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0,836,254.08元。2017年二季度,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9,043,079.94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园林绿化施工业务合同6项,其中市政园林项目2项,地产景观项目4项;设计咨询业务合同3项。累计签订合同9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39,879,334.02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424,764.09元,同比增长1.33%;园林工程业务收入177,833,051.42元,其中,市政园林收入占27.61%,地产景观收入占72.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623,470.46元,同比减少14.76%。主要由于公司在开拓和承接PPP合作模式项目、探索战略转型升级、布局新业务板块等经营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费用(主要为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78证券简称:乾景园林公告编号:临2017-064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定期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回全福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回全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回全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任命独立董事刘金龙、非独立董事回全福、杨静担任委员,回全福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任命独立董事张文丽、刘金龙、非独立董事杨静担任委员,张文丽女士为该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命独立董事张文丽、刘金龙、非独立董事回全福担任委员,张文丽女士为该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任命独立董事刘金龙、张文丽、非独立董事回全福担任委员,刘金龙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金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王金满提名,聘任朱仁元先生、苏建华女士、张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永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李萍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李兰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 审议通过《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8月29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8、 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8月29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8证券简称:乾景园林公告编号:临2017-065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与会监事推举张磊监事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8月29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8月29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公告编号:临2017-066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37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98元,共计募集资金37,96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3,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34,360万元,已由招商证券于2015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已预付的承销保荐费2,000,000.00元,审计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交易所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555,5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3,044,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XYZH/2015BJA30053《验资报告》。后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豁免上市初费300,000.00元,以及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23,032.85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23,032.85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33,367,532.85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7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12月28日募集资金到帐后,募集资金专户之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支出500.00元,用途为资信询证费-验资类询证费。

2、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54,843,841.91元。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共计54,643,841.91元,其中,支付苗木、材料、工程款47,198,141.91元,置换先期投入发行相关外部费用5,295,700.00元,支付发行相关外部费用2,150,000.00元。原“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共计200,000.00元。

3、2017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16,428,084.76元。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共计16,428,084.76元,其中,支付苗木、材料、工程款15,668,084.76元,支付发行相关外部费用760,000.00元,原“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资金0元。

4、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支出71,272,426.6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0,515,764.6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2016年1月26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水平,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16年5月16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转存至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并办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注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已变更为一般帐户)3个专项账户。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20,515,764.61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1-6月,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共计16,428,084.76元,其中,支付苗木、材料、工程款15,668,084.76元,信息披露费760,000.00元。原“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资金0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120,515,764.61元,差额157,110,783.04元系公司原“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2、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上半年度无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6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2016年4月28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额度上限为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6年11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收益率2.95%/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1日,产品到期日:2017年3月1日。上述产品到期后,共计获得投资收益73.75万元,年收益率约为2.95%。

4、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抚松县兴隆林场,租赁苗圃面积4,302亩,原计划种植大型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等用于公司各工程实施中所需苗木的供应。2016年6月,公司接到土地出租方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通知,根据吉林省林业厅下发的吉林资2016[234]号文件精神,吉林省天然林禁采禁伐,严禁采挖天然林苗木进行驯化培育。鉴于公司在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过程中需采挖、砍伐、移植部分现有天然林木,违背相关林业管理规定及上述文件精神,如继续进行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则可能产生违规采伐采挖的经营风险。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经2016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7月4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2017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2月6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目前暂无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投资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加契合公司现阶段实际发展状况,公司决定将上述已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目前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募投项目终止后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未使用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其他

本次专项报告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