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03    公司简称:盛洋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国家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态势趋于明显,呈现平稳增长的良好格局,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稳健发展,立足于实体经营,发力于行业转型升级,致力于内部制度、内控体系建设的完善与强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37.37万元,同比增长98.68%;营业利润2,247.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4.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82.05万元,同比增长19.25%。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1.夯实主业,拓宽产业链

凭借现有的客户资源、技术优势和管理基础,以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为导向,在现有产品基础上夯实射频电缆及相关产品的开发与经营,积极研发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无线产品。在立足主业的基础上,公司致力于通过供应链制造模式,综合运用包括研发、渠道金融、信息管理在内的各种手段和工具,整合供应链的上下游资源,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坚持创新驱动,科研能力持续提高

公司为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开展了引进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原有设备升级改造活动,加速了成果转化,切实发挥了技术创新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2017年5月17日,公司取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一种KU波段双极化双输出高频头》,在高频头的工艺技术方面实现了创新。

3.强化企业管理,卓越品质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改进和完善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企业管理制度,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梳理优化,从采购、生产、质检各个环节入手,严抓重管,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产品品质不断优化、细化,同时公司在日常经营发展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扎实推进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在产销量不断增长情况下,继续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列示。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17-01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8月25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2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2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8月25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8月14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1-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2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22。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17-02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交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8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3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0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48.0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87.9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开立的350668573326专项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同日对该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1338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029,399.83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8,917.64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1,253,893.1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2,632.45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277,939.3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2015年4月1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越城支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2015年5月19日与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脉通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皋埠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皋埠支行”)、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过程中已严格遵照上述协议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元)

[注1]系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2]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叶脉通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5月4日,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叶脉通用现金增资人民币206,879,200元,用于“千兆/万兆以太网用6A及7类数据缆生产线项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投项目之一)。该款项已于2015年5月12日划入叶脉通用募集资金专户,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号)。

2、2015年5月4日,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5年5月14日,公司已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15]1841号《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14,381.69万元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5日披露的《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号)。

(三)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叶脉通用,吸收合并后,公司继续存在,叶脉通用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叶脉通用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公司依法继承,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千兆/万兆以太网用6A及7类数据缆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将由叶脉通用变更为公司,该项目的资金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

(四)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注销了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皋埠支行开立的367568712316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03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