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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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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后
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13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后

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高科”)的股份减持(被动稀释)相关资料,湘投高科在2013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737万股,减持比例累计为3.77%,又因公司对唐人神控股、谷琛发行34,685,939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其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情况

2、因唐人神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

(1)2017年3月17日,唐人神对龙秋华、龙伟华发行的41,394,422 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41,394,422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41,394,422 股),非公开发行后唐人神总股本由493,195,485股变更为534,589,90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唐人神26,759,580股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5.01%。

(2)唐人神对唐人神控股、谷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4,685,939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34,685,939股),非公开发行后唐人神股份数量为836,570,79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5.01%被动稀释至4.8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1)湘投高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已于2012年3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湘投高科本次减持股份(被动稀释)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投高科作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在认购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即2015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3日)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

上述股份在股份发行上市时股份性质即为限售股。截至本公告日,湘投高科正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湘投高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刊登在2017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湘投高科本次减持(被动稀释)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湘投高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被动稀释)完成后,湘投高科不再为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13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事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整体交易方案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龙秋华、龙伟华合计持有的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9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谷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2、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 号)。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于2017年3月7日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对交易对方龙秋华、龙伟华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41,394,422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41,394,422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34,589,907股。2017年3月17日,公司对交易对方龙秋华、龙伟华非公开发行的新股41,394,422 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

4、2017年5月2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7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5 元(含税);同时,以截至公司2017年3月17日的总股本534,589,9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 267,294,953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1,884,860股。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于2017年8月17日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公司本次对唐人神控股、谷琛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4,685,939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34,685,939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36,570,799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其他说明

1、2013年5月24日,公司进行股权激励行权,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行权60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比例为0.14%。

2、2016年11月14日,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陶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1,400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比例为0.000284%。

3、(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向唐人神控股、谷琛合计发行34,685,939股股份(中限售股数量为34,685,939股,向唐人神控股发行18,131,406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由801,884,860股增加至836,570,799股。上述股份发行事项完成前后,唐人神控股的持股情况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

(3)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唐人神控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26.72%增加至27.78%,持股比例上升1.06%。

4、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及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陶业先生,持股比例累计变动比例为1.200284%。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13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唐人神”)于2017年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号)。截至目前,唐人神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事项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发行上市、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

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方所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各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唐人神将继续督促承诺各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