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39 公司简称:海利尔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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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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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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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受市场供需关系和环保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原药产品吡虫啉和啶虫脒的价格与同期相比上涨50%以上,极大的提升了公司上半年整体业绩。在农药行业整体回温的同时,公司各经营管理层积极落实董事会的战略部署,经营情况基本符合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30亿元,同比增长28.79%;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48亿元,同比增长40.85%;每股净资产12.32元,每股收益1.24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主板上市挂牌工作,在扎实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各个募投项目的开展工作,上半年重点工作体现在:
1、加快自有资金项目建设进度;
山东海利尔作为公司的农药原药生产基地,年产1000吨的吡唑醚菌酯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待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审批后,正式进入产品试生产阶段。
2、组建专业除草剂销售队伍;
为大力提升制剂板块中除草剂业务的业绩,公司及时新组建“闲农除草”专业的销售服务团队。目前,团队人员已达20余人,完成销售业绩2000余万元,完成本年度预期目标。
3、积极改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的布局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年产8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吨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以便公司未来积极开拓杀菌剂等原药,丰富原药品种;同时,公司积极推进肥料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组建肥料销售团队,提前铺设渠道,推广品牌建设。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7-055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10:00在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2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通过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葛尧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葛家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研发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波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徐洪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副总监;聘任汤安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建国先生为研发中心负责人、研发中心副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建强先生、姜省路先生、葛家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孙建强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明国先生、孙建强先生、葛尧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周明国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以上委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省路先生、周明国先生、葛家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姜省路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以上委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省路先生、孙建强先生、周明国先生、葛尧伦先生、葛家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葛尧伦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以上委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迟明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将于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5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将于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前述会计准则的修订,经核实,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的调整,未来公司将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葛尧伦先生,1961年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莱西市唐家庄供销社果品站站长,莱西市望城供销社副主任,莱西市东方农资公司、青岛东生药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公司监事,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青岛工商联副主席、山东农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副会长、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副会长。2007年荣获“2005-2006年度青岛市优秀政协委员”称号,2008年荣获青岛改革开放30年“行业风云人物”、“山东省工商联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荣获“2008-2009年度青岛市优秀政协委员”、“青岛市光彩事业优秀企业家”称号,2010年荣获青岛市城阳区科学技术最高奖,2011年荣获“青岛拔尖人才”、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十一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葛家成先生,1982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青岛阿尔卡特朗讯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海利尔有限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波涛先生,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海利尔有限区域经理,海利尔有限销售经理,海利尔有限总经理助理,海利尔有限副总经理,海利尔有限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洪涛先生,1972年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青岛东方化工集团审计处审计员、审计处副处长、乳山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主任,海利尔有限财务部长,海利尔药业监事会主席、审计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副总监。
李建国先生,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合成所项目负责人、合成四室主任、所长助理兼合成四室主任、副所长兼合成四室主任。2011年获山东化学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壹等奖。现任本公司董事、研发中心副主任。
姜省路先生,1971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国浩律师集团(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北京紫金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山东蓝色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建强先生,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兼任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青岛市崂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青岛市科技局和财政局项目评审专家,青岛市物价局价格听证专家。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副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明国先生,1958年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南京农学院助教、讲师,南京农业大学副教授。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2002);南京农业大学“133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9)。兼职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杀菌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咨询专家,农业部农业有害生物抗药性风险评估及治理专家组专家委员。现任南京农业大学植物病理学和农药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汤安荣先生,1987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迟明明女士,1994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7-056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10:00在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2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陈萍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陈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将于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57)。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将于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前述会计准则的修订,经核实,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的调整,未来公司将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陈萍先生简历:
陈萍先生, 1979年生,学历大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山东省莱西市东方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出纳、货运部部长、行政部部长。现任公司行政总监、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7-058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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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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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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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7-059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9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7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081,259.35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01号验资报告。
(二)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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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月,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8月,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在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0,636,248.97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0日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17)第SD030014号《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 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 775,702.74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344,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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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年产8,000 吨水性化制剂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13,300.81 万元)调整为“山东海利尔 2000 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新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18,200.00 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因新项目正在筹备过程中,尚无资金支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8 月 29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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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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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7-060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前述会计准则的修订,经核实,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的调整,未来公司将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经核实,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