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79 公司简称:千金药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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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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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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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依托企业和产品优势,抓住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机遇,做强、做优核心产品,全面推进精益营销,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管理,实现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261.32万元,同比增长18.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1.91万元,同比增长21.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04.24万元,同比增长34.33%。
2017年上半年,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实现稳定增长,其中:中药板块大力重点开发县级市场,加大营销信息化建设及履职过程考核,实现了中药产品的稳定增长,中药销售同比增7.81%;化药板块继续巩固三终端,加大连锁及医疗医院市场开发,加快新产品市场拓展,实现了化药产品的快速增长,化药销售同比增长45.18%;卫生用品板块稳步做强商超、药店及母婴等传统渠道,大力发展电商、微商等新兴渠道,积极开展渠道下沉,实现了卫生用品的快速增长,卫生用品销售同比增长33.43%;其他业务板块总体也保持了稳定的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26日,财政部印发布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新的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自 2017 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3,898,284.63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3,898,284.63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江端预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1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此次修订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此次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0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公司现将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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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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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西药生产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增加45.18%,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5.33%,主要是因为西药板块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医疗版块及连锁销售同比大幅增长,另外部分产品提价带来的销售增长所致。
百货零售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6.20%,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株洲千金文化广场有限公司百货零售业务转型调整所致。
仓库出租及物流运输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7.69%,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株洲千金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调整所致。
卫生用品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增长幅度为33.43%,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3.94%,主要是因为公司品牌知名度提高,扩大了消费群体的覆盖面,形成了增量销售,另外营销改革进一步深化,成效明显,带来了可持续的增量销售。
医疗器械今年上半年无营业收入,去年同期营业收入151,072.82元,主要由于原娄底市中原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老股东违反合同约定,并严重妨碍千金医材正常生产销售,导致千金医材无法正常经营所致,就该事项公司已起诉,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诉讼后事项处理。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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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华南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93%、华北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6.89%,主要原因为:西药板块和卫生用品进一步扩充了销售团队,进行了资源整合,加大空白市场的开发力度所致。
2017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51,261.33 万元,同比增长18.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889.66万元,同比增长13.68%;其中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38.93万元,同比 5.50%,净利润 4,227.49万元,同比增长45.89%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情况已通报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