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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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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12           公司简称:江泉实业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10.3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04.73万元,实现净利润1,404.73万元。

报告期内的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

1、2016年7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2017年3月8日,重组各方审慎研究后,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2017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宁波顺辰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宁波顺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8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进行了质押。

3、2017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山东维罗纳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的尾款人民币57,646,652.44元。根据公司与山东维罗纳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及负债转让协议》,本次资产出售交易价款已全额收到。出售公司下属江兴建陶厂全部资产及负债工作全部完成。

4、2017年5月24日上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正在拟筹划涉及本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4日下午开市起停牌,并自2017年5月25日起连续停牌。

2017年6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宁波顺辰正在积极推进控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并于2017年6月8日与上海超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宁波顺辰拟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68,403,198股A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江泉实业股份总数的13.37%)转让给上海超聚。

2017年7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通知,获悉:宁波顺辰于2017年7月26日与上海超聚签署了《关于终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协议》;同时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其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控股权变更的重大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2017年7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宁波顺辰于2017年7月27日与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顺辰拟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68,403,198股A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江泉实业股份总数的13.37%)转让给大生农业集团。

截止本报告日,股权转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由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