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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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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76           公司简称:洛阳玻璃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中期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业绩未经审计,但已经董事会审计(或审核)委员会审阅通过。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适应市场变化,以“整合优化、提质增效”为目标,全面落实发展战略。

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合肥新能源100%股权、桐城新能源100%股权和宜兴新能源70.99%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拟收购公司相关项目建设。若本次重组得以完成,公司将在光电电子和信息显示玻璃业务的基础上,发展新能源玻璃业务,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拓宽产品应用范围,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大力实施旧生产线提升改造工程。计划在龙海公司原址上改建新一代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以提升龙海公司超薄玻璃基板生产线的生产工艺技术和核心装备水平,进一步增强产品的竞争优势和市场优势。新的生产线拟采用成熟可靠、先进合理的技术方案,力求主线技术装备和自动化控制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设计熔窑熔化能力为180t/d,达产年产量1550万㎡。截止目前,龙海公司已完成旧生产线拆除工作。

开工建设濮阳超白光热材料项目。该项目已于2017年5月10日正式开工,一期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主要生产用于光热发电的太阳能基板玻璃。预计项目建成后,将丰富和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材料业务,提升盈利水平,增强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4,969,277.04元,同比增加12.92%;实现营业利润为人民币3,935,160.93元,同比增利30,706,339.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77,959.02元,同比增利26,923,553.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022元。资产负债率为58.61%,比期初降低2.83个百分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项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2006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同时废止。该准则修订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本集团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该修订后的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列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7-057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详情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 29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7-058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7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振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议案审议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审议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17-059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 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 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主要明确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分类、确认、计量和列报,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对财务报告中报表列报和附注披露内容的调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项目。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截止2017年6月30日,将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金19,749,138.28元计入其他收益。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