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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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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7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中期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因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86,058,2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股本由486,058,208股变更为972,116,416股,本报告期相应的每股收益因股本增加原因相应摊薄。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是我国医药行业的“政策大年”,随着新医保目录的正式公布,新药优先评审政策以及药品上市持有人制度试点的施行,一致性评价和两票制的持续推进,国内医药行业的政策改革力度日益强化,国家对医药行业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开始真正形成,行业供给侧改革进入攻坚阶段,行业生态进入到巨变和重构的新阶段。中国正式加入ICH(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 成为中国医药市场进一步融入国际药品监管体系和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新契机,未来将有效推动和提升国内制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还是商业流通企业,都在这些不断推出的政策影响下和市场竞争中面临深刻的变革和转折。变革催生机遇,一致性评价将促进医药企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创新药械加快评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等新规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加速发展;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药品零加成、二次议价这些政策,未来对有临床价值的药品构成持续利好;两票制的推行使得医药流通业并购重组加速、集中度提升,上述政策的推行将对医药产业带来持续深远影响。在此背景下,不少国内医药企业也纷纷将国际化作为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频频主动出击,加快海外收购和对外合作的力度,中国医药行业正在全方位、多层次融入国际医药市场。

面对2017年国内依旧复杂和严峻的医药市场形势,公司上下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指导思想,积极贯彻年度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深入开展全面绩效考核管理、优化流程等工作,巩固公司组织革命、技术革命的成果。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上半年的生产经营目标,为全面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91亿元,同比增长15.0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1亿元,同比增长26.53%。

按照公司大调整、大发展、大科研与大建设的要求,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全面推进工业片第三次产品结构大调整工作,完成祥符桥厂区规划的初步制定,正式启动了江东项目二期和中美华东综合质量检验楼的开工建设,为推进新产品研发工作的顺利实施,完成了糖尿病大分子药物、小分子药物、微生物药物、固体制剂四大中试中心的项目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为公司的科研报批工作提供了场地保障。按照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部署,完成了股份公司制造分公司合并入中美华东的事宜,统筹相关的原料药生产工作,完成转移前各产品的库存积累,为祥符厂区腾出更多场地用于科研报批与扩大制剂生产;并结合自身生产规划及市场供应形势,积极探索采购管理创新,加强与核心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与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签订阿卡波糖原料战略采购协议,为该产品今后快速增长提供可靠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系统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增加各产品制剂产能,按计划完成所有产品生产任务,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并满足市场供应。以“面向市场、面向科研”为指导思想大力深化组织革命,划小核算单位,对制剂车间开展计件制考核,提升人均劳效,降本增效,有效面对市场;加强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应用及升级,构建现代化、智慧化车间,以支撑公司“双百亿”销售对制剂发展的需求。同时强势推进1+X工作理念,并借助项目督导加快在线产品的质量技术提升;有效开展培训工作,重点执行海燕计划,增加基层管理人员的执行和应变能力。秉承以人为本的EHS(环保、健康、安全)管理理念,遵循“安全环保,防患未然;健康和谐,持续发展”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健康和节能减排方面的投入。明确安全环保控制目标,坚持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全面推进安全环保方面的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中美华东获得2016年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并已进入现场评审程序,顺利通过了阿卡波糖、达托霉素产品的GMP认证,阿卡波糖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顺利,正在开展BE临床研究,环孢素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即将开展BE临床研究。海外注册认证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泮立苏粉针已通过美国ANDA(简略新药申请)的FDA现场检查,正在等待最终的审核通过。他克莫司胶囊海外临床实验研究已顺利完成,计划于下半年提交美国ANDA申请;达托霉素、阿卡波糖等产品的美国ANDA申请的准备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

2017年公司全面优化科研组织架构改革工作,并健全与新架构相配套的流程和制度;建立科研与生产、营销的联动机制,完善注册报批、科研移交生产以及临床试验等协同管理体系。为应对新的药政法规和行业态势,启动“五快”研发模式全方位提升研发效率。

公司营销系统进一步深化营销组织架构和绩效考核改革,在国家新医保出台后认真抓好重点产品的招标以及学术推广工作,积极应对各省市医院的二次议价与医保支付价的调整工作,同时重点加强各产品的临床路径与临床医学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向新产品市场开发倾斜,力争在新产品市场开发上面取得积极成效。利用百令产品的品牌效应与疗效口碑,建立专职队伍大力开拓全国OTC市场与自费病人市场。继续巩固与扩大大城市大医院的市场,扩大营销及药学服务人员队伍,大力开拓县级医院与社区等基层医院市场,采取倾斜政策予以扶持,提升县级医院与社区医院的业务占比和市场贡献率。

医药商业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提高省内基层医院开户率,区域配送占比以及院内占比,积极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市场参谋工作,协助厂家开展市场准入及二次议价工作。针对2017年8月份两票制在浙江全省正式实施后省内商业格局即将发生的巨大变化,积极开展“织网”行动,完善华东商业的省内配送链布局,加快收购谈判进程,已完成了对舟山地区存德医药公司、岱山诚泰医药公司的股权重组的意向洽谈和签约,省内其他地区的业务拓展和合作也在抓紧推进。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大力开拓民营医院市场份额,做大做深民营医院药品销售业务。继续推进与民营医院药品采购的托管合作模式拓展与药品销售(物流)延伸等服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与自然人刘宗乐共同出资设立了华东医药医疗器械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刘宗乐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本公司已于3月6日支付投资款510万元,故从2017年3月开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7-033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于2017年8月28日以现场并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参会全体董事审议并书面或传真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发布的《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将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详细情况敬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华东医药关于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专业成员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相关独立董事人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下设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设置如下:

战略委员会: 由三名成员增加至五人,成员为:董事李邦良(主任委员)、董事吕梁、董事牛战旗、董事李阅东和独立董事张炜。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钟晓明(主任委员)、董事牛战旗、独立董事杨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张炜(主任委员)、董事傅航、独立董事钟晓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杨岚(主任委员)、董事吕梁、独立董事钟晓明。

四、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敬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华东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5)。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7-034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6名,实际参加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7-036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于2017年8月28日以现场并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拟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政策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至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在营业利润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的列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