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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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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08   公司简称:光明地产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外部环境分析

2017年上半年,政府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不断通过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综合手段,多层次的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在控风险和去库存的总基调下,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依然是中期主题。上半年一、二线热点城市以限购、限贷、限价、限售为核心的调控政策趋紧,三、四线城市受行业去库存政策的刺激以及溢出效应的影响,去库存成效显著,在此背景下,部分三、四线城市也陆续出台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去年的火热后,在行业政策的不断刺激下,整体表现趋于平稳。

从市场情况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近7.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6%。商品房销售额近6万亿元,同比增长21%。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温,房价同比涨幅连续回落,部分区域房价环比下降,购房者对一、二线城市观望态度渐浓,投资性需求受到抑制,成交规模也随之持续降低。而三、四线城市的市场表现相对积极,楼市去库存意愿高涨,销售窗口积极推盘,成交量上升,从而引起房价短期上涨,这种波动成为投资者的购买信号,促使三、四线城市销量持续增加。市场总体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增长率一直处于下行态势,去库存成效显著。

从金融货币看,上半年央行依然延续了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与宏观经济基本面变化以及去杠杆、抑泡沫、防风险的要求相匹配。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下一阶段的货币政策将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大对养老等新消费领域、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科技、文化、消费、战略性的新兴产业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但同时,下半年针对房地产融资的金融监管正在不断升级,7月15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会议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作为中国金融工作的三项主要任务,并围绕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统一监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等作出一系列部署。在2017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的指引下,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逐步收紧,房企融资难度正在不断增加。

从供需情况看,2017年上半年,各地土地供应新规陆续出台,地方政府加大了住宅类土地的结构占比以及供应数量,住宅类供地量同比增长,其中二、三线城市放量较为明显。同时,虽然市场调控不断加码,土地限价越来越严格,房企参与竞拍地块,补充库存的意愿仍然十分强烈,土地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超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近9%,土地成交价款4300多亿元,同比增长近39%。

从行业趋势看,随着房价快速上涨、人口聚集等因素引发的政策调控,以及行业因城市区域而出现的分化,房地产行业出现了周期波动和整体毛利率的下降,房企两极分化日趋明显。上半年,房企不断通过并购重组来实现横向整合、资产调整、业务转型以及多元化发展等目的。随着调控政策影响力的持续发酵以及房企拿地门槛的不断提高,大型房企的优势愈加明显,市场集中度未来也将进一步提升。

(二)报告期内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7年上半年,公司在“稳中求进,重在快进,创新转型,保持企业健康平稳持续发展”工作主基调的指引下,落实“指标必达、转型必行、机制必活、做强做大”的工作总目标,积极研判宏观形势,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为核心和母体,推动“新城+新镇”产业发展和“冷链+生鲜”的跨界联动发展,以+金融、+互联网为驱动,打造光明未来城市和光明未来小镇(新城镇),实现市民舒适新生活,发展冷链和生鲜产业,推动公司向城市新生活的领航者转型,实现市民舒适健康新生活。在物流板块上,进一步立足光明、集中资源、内外联动,打造以冷链、进口食品为特色产业的供应链物流,重点打造“冷链产业链”,加快冷链产业的培育,并使之成为物流产业特色,形成个性化核心竞争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88.51亿元。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长82.94%,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39亿元,同比增长24.22%。

1、稳健布局重点区域,积极探索投资模式

在战略布局上,公司在上半年坚持精耕上海,稳健拓展经济发达和人口导入型的省会中心城市的投资战略,同时充分依托国资背景和光明食品集团的平台,积极探索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城镇化、新市镇建设、特色小镇、历史名镇保护开发、保障房建设、殷实农场建设、合作开发、兼并收购等灵活方式的投资拓展,在投资节奏上,力求稳中有进,通过落实投资战略,持续优化企业的投资结构和战略布局,保持企业发展后劲。在创新转型上,顺应行业形势和宏观经济的变化,积极协同光明食品集团产业资源,结合政策窗口期,积极重点开拓城市更新、历史名镇、特色小镇、PPP、产镇融合等项目,持续探索投资模式从传统住宅开发商向城市运营商转变的发展之路。

5月23日,推进松江区泗泾镇历史名村名镇保护与更新利用 PPP 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松江区泗泾镇历史名村名镇保护、更新、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扩大了企业品牌影响力,推进多元化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

2、强化运营计划管理,有效提升目标管理

上半年,公司继续深入全面推行计划管理绩效考核,采用专业项目工具进行进度动态管理,通过梳理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建设过程监督、项目后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定相应措施提升目标管理的精细化,减少偏差率,保障建设过程中制度规范、流程透明、体系健全、进度可控,保障各类运营项目按目标节点实现开竣工计划。

3、灵活调整营销手段,精准把握销售节奏

上半年,在因城施策持续深化、城市分化日趋明显的复杂背景下,公司坚持以销售工作为重点,精准把握销售的节奏,不断加快营销去化速度与资金回笼,同时根据市场表现和行业趋势灵活调整营销手段,坚持强化营销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积极了解并适应区域市场的客户需求,顺应区域市场变化趋势,对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精准把控,提高项目的整体营销能力和运营效益。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签约面积109.0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21%;公司实现签约金额105.61亿元,同比增长24.81%。

4、强化成本管控体系,提升项目运营水平

公司始终重视成本管控体系的强化与完善,以提升企业管理能级为目标,以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为导向,苦练内功,降本增效,提升运营效率,借助ERP管理平台的深入推行与完善,持续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项目信息和数据库的建立,锁定收益目标,即目标收入、目标成本、目标利润、目标利润率,统一数据口径,提高项目整体运营质量水平。公司运用管理制度和ERP系统平台构建风险控制体系:以目标成本为控制标准、以动态成本为监管重点、以ERP系统为管理抓手、以后评估为总结提升、以绩效结合成本为考核手段,不断完善动态成本控制,提升项目运营水平与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树立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保障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了中国房地产开发百强、中国房地产开发稳健经营十强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子公司上海菜管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荣获上海市“2016年度广告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上海农工商旺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荣誉称号。

(三)下半年经营规划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稳中求进,重在快进,创新转型,保持企业健康平稳持续发展”为工作主基调,以“指标必达、转型必行、机制必活、做强做大”为工作总目标,整合各方资源,集聚各方力量,统一思想、扎实推进,不断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

1、创新营销模式,加速推进存量去化

下半年,公司将以销售为龙头,积极推进存量去化,进一步加强对各项目动态信息的实时收集研究,对于新盘首开项目,加强对样板区打造等关键环节的重点把控,强化对各项目销售情况的定期管理监控,加强与外部市场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公司将积极协同光明食品集团资源与品牌,形成具有光明地产特色的整体优势,在具备条件的项目中积极探索新型生活居住区的打造,实现客户体验从单纯居住到享受生活的全面升级。

2、夯实成本管控,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加强成本管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成本条线计划,加强销售计划与成本管控及运营节点的控制,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提高投入产出比,确保既定的目标顺利完成。一是要实现计划管理的精细化,以正确的全面预算管理理念为指导,建立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框架,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科学的目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充分利用ERP系统的功能,保障全面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二是要实现内控管理的标准化,通过加强对企业内控过程的监管力度,梳理各项主要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通过监察督办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地落实。

3、多种举措并举,加大土地储备力度

下半年,公司将紧跟行业政策方向,发挥国资背景和光明食品集团的平台优势,主动对接政府,多种举措并举,理性布局,进一步探索创新土地资源获取的方式。在开发经营中,通过整合更多优质资源,灵活把控投资拓展的方向和节奏,坚持精耕上海,稳健拓展周边城市,充分把握城市新规划、打造多个城市拓展的契机,深度挖掘城市发展潜力、融合城市文明、城市需求和本土价值,打造属于“光明系”的新城市地标。下半年,公司将通过提高拓展城市的准入标准,深化投资项目的市场调查,积极研判、理性决策,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夯实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时,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紧密合作,加速推进产城融合、企业多元化、规模化发展,为公司新一轮科学布局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拓展融资渠道,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面对下半年外部资金面的收紧趋势,公司将加强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维护与开拓好各类融资渠道,通过探索多种融资渠道及融资创新获取低息资金,同时严格执行资金集中管理原则,确保上下资金的灵活调配与现金流顺畅。继续探索“地产+金融”的模式,以金融为纽带,有效嫁接金融资源,合理控制融资成本,通过产融结合,加速金融领域布局,逐步实现轻、重资产的优化结合。

5、盘活各方资源,加快冷链物流板块的发展

在上半年逐步推进物流板块组织架构优化完善的基础上,物流业务将进一步聚焦核心能力,专注发展之路。通过积极盘活冷链物流板块的资源,构建技术信息创新支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业链延伸铺展的格局,积极探索物流板块的发展路径与运作模式。下半年公司将积极推进“冷链产业链”的打造,通过制定战略、完善架构、强化管控、抓好落地,加快冷链产业的培育,加速联动地产主业,对接商业、金融资源,为公司内部跨产业协同发展,实现一加一大于二奠定基础,为公司发展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5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7-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上海市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2单元1-08A-01、1-08B-01地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7-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7-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7-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兹定于2017年9月14日(周四)上午10: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长宁区新华路160号)。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7-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1、议案一、议案二,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议案三,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3、议案四,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五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议案形成的决议三,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临2017-062)。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5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新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7-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6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沈宏泽 董事长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4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长宁区新华路16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4日

至2017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提案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7-057)、(临2017-060)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

邮政编码:200070

联系电话:021-32211128

联系传真:021-32211128

3、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6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上海市金山区金山新城

JSC1-0402单元1-08A-01、1-08B-01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竞拍简要内容:竞拍标的为上海市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2单元1-08A-01、1-08B-01地块。

●本次竞拍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竞拍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实施须经审议的程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参与竞拍本地块,授权竞拍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582,190万元,并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本次竞拍情况概述

(一)本次竞拍基本情况

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决定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30以“挂牌+现场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出让上海市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2单元1-08A-01、1-08B-01地块(下称“本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获悉之后对本地块进行考察和可行性研究,并于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参与竞拍本地块,授权竞拍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582,190万元。

(二)本次参与竞拍尚须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参与竞拍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 竞拍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性质:政府组织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1800号

(二)竞买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海光路77号101室

成立时间:2015年0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郭骥谡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除经纪),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通讯器材,建材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占90%的股权;上海山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10%的股权。上海山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一)竞拍标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 地块名称:上海市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2单元1-08A-01、1-08B-0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山阳镇东方村红旗7、8组);

2、 四至范围:东至海丰路,南至龙航路,西至海盛路,北至龙湾路;

3、 土地总面积:172497.70平方米;

4、 出让面积:172497.70平方米;

5、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6、 容积率: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2单元1-08A-01地块: 2.3;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2单元1-08B-01地块: 2.2;

7、 绿地率:35%,其中集中绿地率:不小于10%;

8、 出让年限:70年;

9、 住宅中小套型比例: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本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60.0%,计232,876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10、 交地状况:净地。

(二)竞拍标的获取方式

1、 本地块以“挂牌+现场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 本地块为“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项目认定文件。

3、 本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82,190万元。

四、 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上海市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2单元1-08A-01、1-08B-01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本次竞拍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竞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与整体经营需要,对公司未来的社会效益、品牌效益、经济效益都有积极的意义。

六、本次竞拍结果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结果,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6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熊波先生请求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熊波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此后,公司历任法定代表人张智刚先生、沈宏泽先生先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拟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沈宏泽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宏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8年8月20日)止。董事会同意聘任郑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8年8月20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王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郑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提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的身份、学历、专业素养等情况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取得聘任本人的同意。

王宏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综合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已于2015年1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七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王宏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申请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通过。

郑超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综合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已于2008年1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十四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本次聘任未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工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聘任王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郑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的专项独立意见。

现将王宏伟先生、郑超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11楼

电话:021-32211128

传真:021-32211128

邮箱:13122451222@126.com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

王宏伟先生简历

王宏伟,男,汉族,1973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新世纪大厦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总经理。

郑超先生简历

郑超,男,汉族,1979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最近五年曾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兼任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秘书。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5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9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905,458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8,020,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8,705,55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025,676.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0,679,880.22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35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8,705,556.80元,非公开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8,025,676.5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69,479,136.87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38,930,251.65元,2017年1-6月使用121,368,369.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服务费净额为人民币1,045,843.73元。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8,607,726.38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海博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如下:

本次配套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量的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646303002722452,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止 2017 年6月 30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18,607,726.3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368,369.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以及本报告期内投入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065.97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74号报告鉴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5年12 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2017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21,368,369.00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469,479,136.87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农房观沙国际项目、新龙广场项目、澜山苑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5月13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5月17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6年度将部分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日为2016年11月17日。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4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7年6 月30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进行(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总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金融管理部具体操作,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监督。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5年11月24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签署《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购买 “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到期后,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获得投资理财收益3,567,671.23元。

截至 2017 年6月30日,公司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注1:预计效益系基于募投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后预计产生的收益,截至2017年6月30日,农房观沙国际项目一期已于2016年9月竣工(本期已售住宅商铺实现净利润1007.08万元);项目二期尚在施工建设中。

注2:预计效益系基于募投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后预计产生的收益,截至2017年6月30日,新龙广场项目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或出租(本期已售及租金收入住宅实现净利润-6.45万元)。

注3:预计效益系基于募投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后预计产生的收益,截止2017年6月30日,澜山苑项目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本期已售住宅商铺实现净利润11958.07万元),相应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尚有部分未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