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不适用
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回归初心,积极推动Metersbonwe主品牌由单一休闲风格锐变为五大风格系列:NEWear(休闲风-青春不凡)、HYSTYL(潮流范-弄潮为乐)、Nōvachic(都市轻商务-新鲜都市)、MTEE(街头潮趣-不趣不型)、ASELF(森系-简约森活),围绕五大独特的生活方式打造产品结构,在风格态度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竞争优势。公司加速推进渠道转型,持续加强与购物中心及其它新兴购物渠道的合作,品牌号召力与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公司进一步梳理和优化供应链布局,通过打造高效的供应链来有效衔接产品生产和终端销售。公司的多品牌策略持续发力,ME&CI&Y品牌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Moomoo与ME&CI&Y KIDS两大童装品牌业务凭借互补的差异化定位,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7%;互联网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速,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6,659.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8%;实现主营业务毛利145,919.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75.00万元,同比增长25.65%。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57,333.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9,721.3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零售业务与加盟批发业务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支科目。该变更对公司上半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设立子公司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库升服饰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87万元;公司设立子公司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模共实业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67万元。以上公司自设立之后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17-045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美邦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胡佳佳、胡周斌、庄涛、张玉虎、单喆慜、沈福俊、郑俊豪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佳佳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17-046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美邦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所在地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周涛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一致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17-047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美邦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 变更内容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 变更后财务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述新准则的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 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支科目。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