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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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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83           公司简称:钱江水利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贯彻“规范管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十六字方针的总体要求,以“抓标准化管理创标杆、力促提质增效增效益”为工作主线,公司提质增效目标明确,效果显著;工程建设任务稳步推进,公司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党风廉政与企业文化建设互融共促。

2017年上半年,公司水务主业供售水量持续上升,上半年实现供水量16,874万吨;售水量15,500万吨,同比增长3.69%,主要得益于赤山埠水厂、兰溪公司、安吉公司、金西公司售水量的提升,供水形势整体平稳;污水处理量4,330万吨,同比增长52.20%,主要系本期完成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及资产交接工作,自2017年2月22日开始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永康污水厂三期开始投入使用。各项工程建设及重点经营工作按计划实施;房地产业务完成司法拍卖、资产交接、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司法拍卖执行款已全部到账,顺利实现董事会、股东会确定的退出房产业务的目标;参股创投公司天堂硅谷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推进多元化的资产管理业务。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45.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7%,实现合并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11.7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26.33万元,同比增加3,538.07万元,同比增长829.89%,主要原因为:1、本期水务主业贡献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增加了1,414万元, 同比增长了45.39%;2、本期公司收到房产司法拍卖执行款后提前归还银行借款,减少了财务费用支出。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7-037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正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7-039)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7-040)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7-038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2:30在杭州三台山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建国先生主持,经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7年半年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7-039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03号文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7,665,758股,发行价为每股11.01元,共计募集资金744,999,995.58元,扣除发行费用25,867,665.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9,132,329.8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5年2月16日到账,全部存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5〕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13,542,738.9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138,795.0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4,728,385.8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舟山市临城水厂扩建项目、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改造项目,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由本公司兰溪分公司实施。

2015年3月10日,本公司、舟山公司、本公司兰溪分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湖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2015年2月28日以前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63,818,310.5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2月28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5年3月11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323 号)。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3,818,310.53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0,132,334.24元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支付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10,132,334.24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具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相关公告披露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本公司于2017年上半年购买并赎回的理财产品为11,000万元,取得收益为81.6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随着募投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随着募投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7-04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自2017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7年1-6月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计入损益的金额为723.22万元、收到增值税等税收返还111.45万元,收到其他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890.92万元,均按照新准则要求计入“其他收益”,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2017年1-6月公司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51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3、除上述事项外,《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故不需要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2017-041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分行业:

1、自来水

2、污水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