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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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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17-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公司煤炭品种为老年褐煤,变质程度低,为低质动力煤,多用于发电、取暖及民用。2017年上半年,国家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价格出现了上涨。上半年,公司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加强市场研判,细分用户需求,及时、灵活调整营销策略,精准对接市场,开展智慧营销,及时调整销售价格,增加销售收入。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0亿元,同比增加43.12%;实现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加利润160.20%。2017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54.56亿元,比年初增加2.77%;所有者权益42.58亿元,比年初增加4.23%。2017年上半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74.63%,市场煤销量占21.09%,电煤销量占4.28%。

公司2017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盈利的原因为:煤炭市场较好,煤炭销售价格上升较多,公司2017年上半年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42.32元/吨,与上年同期172.97元/吨相比上涨169.35元/吨,上涨幅度为97.91%。因煤炭售价提高增加煤炭收入48,201.40万元。

公司2017年上半年煤炭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多,受西露天矿露天开采结束、西露天矿深部开采技术改造尚未批复等因素影响,公司同比减少煤炭产量88.36万吨;公司2017年上半年煤炭销售数量为284.62万吨,与上年同期371.41万吨相比减少86.79万吨,下降幅度23.37%,因煤炭销量下降减少煤炭收入15,010.18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公司根据上述规则的修订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所执行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制订的。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所执行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制订的。

变更日期

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衔接说明:

1.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对2017年1月1日至《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 2017-02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7年8月19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2. 2017年8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晓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0亿元,同比增加43.12%;实现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加利润160.20%。2017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54.56亿元,比年初增加2.77%;所有者权益42.58亿元,比年初增加4.23%。2017年上半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74.63%,市场煤销量占21.09%,电煤销量占4.2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公司根据上述规则的修订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7年8月19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杨培功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0亿元,同比增加43.12%;实现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加利润160.20%。2017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54.56亿元,比年初增加2.77%;所有者权益42.58亿元,比年初增加4.23%。2017年上半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74.63%,市场煤销量占21.09%,电煤销量占4.2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公司根据上述规则的修订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 2017-02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8月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原因和背景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公司根据上述规则的修订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所执行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制订的。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所执行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制订的。

(四)变更日期

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衔接说明:

1.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对2017年1月1日至《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后,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描述对比情况如下: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后,财务报表列报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科目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未发生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财务报表列报改变外,其他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