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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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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50/900914   公司简称:锦江投资/锦投B股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股东大会的要求,稳定有序的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锦江汽车

1、报告期内,锦江汽车公司圆满完成各类国宾接待37批、部长级以下团580批。承接了第三次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市政协会议等重要会务活动用车。大客车承接了华交会、世界射箭锦标赛等会务会展赛事31批次。

2、抓住迪士尼以及邮轮市场机遇,积极扩大市场规模。下属锦江商旅公司提供的迪斯尼班车服务在迪斯尼全球供应商绩效考核中获97高分,位列上海第一、全球第二,展现了锦江品牌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接阿姆斯特丹号、黎明公主号等国际邮轮接待19艘次,派出大客车846辆次,服务约3.8万余人次。

锦江低温

1、打造全程供应链模式。锦江低温为客户提供全程供应链服务。根据客户需求,以物流服务链为支撑,打造集食品进口、报关、报检、仓储、配送为一体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商业模式,切实推进公司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步伐。

2、积极探索从仓库管理向商品管理的转型。吴泾公司加大引进新客户,经济效益呈现企稳复苏趋势;新天天重点拓展中高端餐饮客户,快速形成共同配送运作模式,提高业务附加值。

锦海捷亚

通过后台整合,集中资源、能力,强化业务管理,降低空运、海运业务采购成本。尝试与B2B跨境电商对接,为电商平台下的中小外贸企业及其他锦海捷亚自有的客户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互联网+”

主动适应传统客运行业与“互联网”相融合的新趋势,积极推进内部管理信息平台优化升级。锦江汽车公司日前成立了工作小组,草拟了网约车承包经营实施办法,先后对知名网约车平台的发展态势进行调研,探索谋求自有网约车平台的途径和可能。报告期内,网上订车业务实现近千笔,大客车调度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新开发的大客车班车子路系统、驾驶员任务APP软件正在测试中。

锦江低温公司继续完善吴泾、吴淞、锦恒三家企业的冷库仓储WMS信息管理平台,改善客户体验,实现了集成数据交互功能。客户可随时通过WEB数据网站,查询物品出入库明细情况。

锦海捷亚公司积极探索和尝试电商跨境业务,提供集货拼箱仓库、海关通关、国际运输等环节进出口业务配套服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于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集团本财务报告期增加“其他收益”人民币973,167.14元,减少“营业外收入”人民币973,167.14元。

除上述会计政策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采用对本集团未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 2017-016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概要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科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其他收益”科目金额增加97.32万元,“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减少97.32万元。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会计准则的施行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17-015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半年报》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17-014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本公司定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刊登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财政部2017年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根据上述准则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康鸣先生不再履行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职责;董事会对康鸣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及勤勉尽责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其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同意由许铭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许铭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