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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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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50   公司简称:山东高速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截止2017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459.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2.4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3.4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亿元,同比增长0.33%。

1、路桥运营管理和智慧高速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2017年上半年,路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9.91亿元,利润总额18.25亿元;同时,智慧高速建设完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智慧收费系统、路网管控系统、养护检测与科学决策系统、出行服务系统和服务区在线服务系统建设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扎实推进

济青高速改扩建项目办继续保持超常规工作节奏,在保障安全、质量和廉政基础上,圆满完成了相关进度任务目标。截至2017年6月底,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共完成年度投资22.53亿元,占年度计划52.43%。管线迁改工作基本完成。

3、地产盘活工作初现成效

2017年上半年,公司地产板块通过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章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确认交房收入,确认绣源河BT项目收入,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雪野湖酒店,实现营业收入共计3.17亿元。

4、改革创新工作全面启动

路桥运营单位内部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在潍日高速部分收费站落地实施。另外,安全生产、畅通保障、管理创新、信访稳定、风险防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工作也都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3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于2017年8月30日(周三)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披露。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投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将其所持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滨州置业”)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转让价格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的评估值2,708.13万元为准。

根据初步测算,投资公司设立滨州置业实缴注册资本150万元,转让价格2,708.13万元,股权转让收益约为2,558.13万元,收益率 17.05倍, 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截至2017年6月30日,投资公司对滨州置业的债权本金投入共12,795万元,应收利息3,086.88万元。上述债务由滨州置业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完毕,利率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利息根据实际借款期限据实结算。同时,地产集团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届时滨州置业、地产集团未能还清的,差额部分由高速集团补足。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转让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赛志毅、董事李航、伊继军、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将其所持全资子公司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盛邦置业”)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转让价格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的评估值55,222.53万元为准。

根据初步测算,济南建设设立盛邦置业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转让价格55,222.53万元,股权转让收益约为53,222.53万元,收益率26.6倍, 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截至2017年6月30日,投资公司对盛邦置业的债权本金投入共73,000万元,应收利息21,680.71万元。上述债务由盛邦置业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完毕,利率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利息根据实际借款期限据实结算。同时,地产集团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届时盛邦置业、地产集团未能还清的,差额部分由高速集团补足。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转让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赛志毅、董事李航、伊继军、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建设”)拟将其所持全资子公司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汇博置业”)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转让价格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的评估值27,907.41万元为准。

根据初步测算,济南建设设立汇博置业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转让价格27,907.41万元,股权转让收益25,907.41万元,收益率12.95倍, 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截至2017年6月30日,投资公司对汇博置业债权本金投入共40,000万元,应收利息9,581.67万元。上述债务由汇博置业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完毕,利率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利息根据实际借款期限据实结算。同时,地产集团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届时汇博置业、地产集团未能还清的,差额部分由高速集团补足。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转让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赛志毅、董事李航、伊继军、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3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借款本金及利息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

过去12个月内,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关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关联人补偿承诺:山东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公司的连带还款责任;如届时转让标的公司、山东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能还清的,差额部分由山东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补足。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交易收益仅为初步测算,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投资公司”)拟将其所持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滨州置业”)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转让价格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的评估值2,708.13万元为准;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建设”)拟将其所持全资子公司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盛邦置业”)100%股权和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汇博置业”)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地产集团,转让价格分别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的评估值55,222.53万元、27,907.41万元为准。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地产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地产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将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因地产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地产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王化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市政设施建设、室内装潢及设计、建筑工程与设计、工程管理与咨询、绿化园林工程;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旅游资源及旅游景点的开发利用;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业务;设备与建材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地产集团为整合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房地产相关资产,地产集团下辖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海阳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畅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家全资公司以及山东高速信业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山东高速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控股公司,目前公司正在潍坊、东营、黄岛、滕州、海阳等城市开展项目运作。

3、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地产集团资产总额122.6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19亿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22.8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39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类别和名称

本次关联交易类型为向关联方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标的为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相关信息

1、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滨州置业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负责山东滨州相关地块的投资开发建设。

注册地址: 山东滨州高新区小营办事处渤海五路500号

成立时间: 2014年4月3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汪东红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2)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滨州置业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滨州置业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3)评估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滨州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评估结果为2,708.13万元。本次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依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历史成本记录,以资产的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对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滨州置业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7.4.30 单位:万元

2、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盛邦置业是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济南建设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负责宁化园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

注册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政府驻地220国道北

成立时间: 2011年08月05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高帅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2)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盛邦置业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盛邦置业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3)评估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盛邦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评估结果为55,222.53万元。本次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依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历史成本记录,以资产的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对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盛邦置业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7.4.30 单位:万元

3、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汇博置业是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济南建设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负责长清园博园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

注册地址: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城数娱广场A座十层

成立时间: 2012年09月03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高帅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2)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汇博置业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汇博置业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3)评估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汇博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评估结果为27,907.41万元。本次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依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历史成本记录,以资产的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对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汇博置业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7.4.30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为股权有偿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即以标的股权经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二)支付方式

(1)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60%,

(2)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15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本期股权转让价款自首期付款日至本期价款付清日期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应当与本期股权转让价款同时付清。

(3)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出让方。本期股权转让价款自首期付款日至本期价款付清日期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应当与本期股权转让价款同时付清。

(三)债权债务

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后,标的公司法人资格存续,标的公司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并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协议。标的公司承诺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出让方还清借款本息,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自借款计息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日止,借款利率按照出让方、标的公司原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受让方地产集团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如届时转让标的公司、地产集团未能还清借款本息,差额部分由高速集团补足。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落实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按照初步测算,本次转让三家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共计约85,838.07万元,股权转让收益约81,688.07万元,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交易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三家子公司不再列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7年6月30日,投资公司对滨州置业的债权本金投入共12,795万元,应收利息3,086.88万元;对盛邦置业的债权本金投入共73,000万元,应收利息21,680.71万元;对汇博置业债权本金投入共40,000万元,应收利息9,581.67万元。股权转让后,上述债务仍由三家被转让标的公司承担,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完毕,利率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利息根据实际借款期限据实结算。同时,地产集团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届时被转让标的公司、地产集团未能还清的,差额部分由高速集团补足。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王志斌、董事李航、伊继军、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三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将《关于转让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及《关于转让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本次交易标的均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机构审计、评估,交易价格是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协议各方公平协商确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行为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资金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本次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由三个项目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完毕,利率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利息根据实际借款期限据实结算。同时,地产集团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届时三个项目公司、地产集团未能还清的,差额部分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补足。

3、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证券和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高速独立董事关于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山东高速独立董事关于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四)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五)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报告;

(六)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济南盛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七)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报告;

(八)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济南汇博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