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08 公司简称:安泰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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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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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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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以来,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延续了去年以来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随着“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扎实推进,产需结构进一步优化,供求关系得以改善,钢铁、焦化行业总体趋势向好。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上半年,全国粗钢产量为41,974.5万吨,同比增长4.6%;全国钢材产量为55,154.7万吨,同比增长1.1%;全国焦炭产量为22,105.9万吨,同比增长2.4%。
报告期内,随着钢铁焦化市场的逐步好转,主要产品焦炭与H型钢的销售价格同比也有所上涨,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提升,但同时因受制于所用原材料主焦煤、钢坯都需要外购,采购价格的同比上涨致使公司主要产品的盈利能力并未能得到明显改善。另外,公司带息负债较高,需承担大额的财务费用。受以上因素影响,使得公司2017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仍为亏损。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金融环境,公司上下齐心协力,管理层审时度势,积极应对焦化、钢铁市场波动,克服流动资金紧张等不利因素,科学优化生产组织,适时调整经营计划,强化内部管理,力推降本增效,通过各项积极应对措施基本保证了公司生产的稳定顺行。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焦炭86.02万吨、型钢35.53万吨、电力2.13亿度、矿渣粉18.24万吨;销售焦炭84.17万吨、型钢35.86万吨、电力1.98亿度、矿渣粉16.78万吨。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5.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7亿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涉及金额5,110,264.87元;收到政府贴息补助资金,冲减了财务费用,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涉及金额16,000,000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7-032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于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经现场与通讯表决,均以七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7-033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于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均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7—03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5 月1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同时废止。
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开始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执行该规定对2017年1-6月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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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及调整有关项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7-03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可为双方节省采购成本,减少产品远销的运输成本,双方的交易有利于提高安泰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综合利用效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关联方的利益。
一、关于调整二○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二○一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确认及二○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006号公告)。今年以来,鉴于市场变化和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的变化,现需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焦化”)、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型钢”)与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及其全资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炼公司”)2017年初预计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焦化、钢铁及当地煤气供应市场的变化做出的调整,是双方正常业务所需。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本次调整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鉴于公司及关联方所处的焦化、钢铁市场回暖,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 根据双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需对双方2017年初预计的焦炭、钢坯、废钢等相关产品的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另外,根据近日当地政府出台的对公司所处的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焦炉煤气生产企业供气价格的指导意见,为保障开发区内企业和用户安全、稳定用气,对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焦炉煤气生产企业供气实行基准定价制度;各焦炉煤气生产企业供气价格按0.20元/m3的基准价格确定,供气企业与用户也可根据煤气气质和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供气价格。公司据此将对关联方的焦炉煤气销售价格相应调整为0.20元/m3,并同时根据各种煤气的热值比例,将对关联方的转炉煤气和高炉煤气的采购价格作同比例调整,调整后的转炉煤气价格为0.08元/m3,高炉煤气价格为0.04元/m3。调整后的全年预计发生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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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7年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宏安焦化、安泰型钢与新泰钢铁及其全资子公司冶炼公司就双方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的产品交易事项签订了《焦炭销售协议》、《电力销售协议》、《物料销售协议》、《矿产辅料销售协议》、《焦炉煤气销售协议》、《废钢销售协议》、《运输劳务协议》及《钢坯采购协议》、《高炉煤气采购协议》、《转炉煤气采购协议》、《水渣采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006号公告)。本次调整预计事项仅涉及交易产品的数量、单价与金额,除此之外其他协议条款均无变动。双方将根据调整事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由于地域上的紧密相连、生产工艺上的相互衔接、原材料采购和运输上的协同效应,公司与新泰钢铁一直存在业务往来。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安民控制的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泰钢铁100%的股权,公司与新泰钢铁构成关联方,与新泰钢铁之间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新泰钢铁成立于2005年5月,主要经营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目前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安民。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21,747.26万元,净资产为29,495.26万元,2017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0,878.68万元,净利润3,631.83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发生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34.82%,新泰钢铁是公司最稳定的客户,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可为双方节省采购成本,减少产品远销的运输成本,双方的交易有利于提高安泰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综合利用效率,能够为双方创造更高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体现了市场化和利益共享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关联方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二○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二○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6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15:00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5日
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至2017年9月15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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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公司股东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的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7年9月14日15:00 至2017年9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 “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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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17年9月13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 系 人:刘明燕 贾秀峰
邮政编码:032002
电 话:0354-7531034
传 真:0354-7536786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7—03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现将公司 2017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第二季度,公司共生产焦炭45.46万吨,销售46.79万吨,实现产品收入6.74亿元,平均售价为1,440.48元/吨(不含税);生产H型钢产品19.80万吨,销售20.03万吨,实现产品收入5.46亿元,平均售价为2,725.91元/吨(不含税)。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