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66  公司简称:音飞储存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191 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088,847.51元。

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实施2016年度现金红利发放,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16,113,600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9.69%。

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进行如下利润分配:以总股本302,366,400股为基数,继续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总额3,023,664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69%。

公司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33,764,163.19元(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6,739,410.70元(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围绕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继续坚持“货架(核心业务)+自动化系统集成(战略业务)+仓储运营服务(新兴业务)”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机器人+货架=自动化仓储物资系统的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形成核心业务、战略业务、新兴业务的协同效应,利用优质客户资源、生产技术优势和产品研发能力,不断扩展和延伸仓储服务能力;同时,开展资本运作与投资管理,借助资本的力量去整合渠道,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159,008.6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12,981.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4%。

报告期内,公司以穿梭车技术为核心,不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并对已有自动化产品进行改良升级,完善 “机器人+货架”智能仓储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包括轻型AGV、货到人拣选站、阁楼RGV、承载2T母车、穿梭板车、电源管理技术(电池、超级电容、滑触线)、无线充电技术、无线布点技术、主控核心控制板技术、拨指控制板技术、四向重型穿梭车货架WMS系统、四向重型穿梭车货架WCS系统等;改良升级的产品有旋转货架2代、穿梭母车(冷库型)、穿梭板车(冷库型)、四向轻型穿梭车提升机、梯井式重载托盘提升机、重型四向穿梭车2代、偏载式母车提升机、双深位多层穿梭车2代、轻型四向穿梭车。

2017年上半年,仓储运营服务项目陆续落地实施。公司已中标菜鸟维保服务项目;公司与唯品会签订自动化服务合同,在其自有或租赁的园区内为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设施及自动化运行系统等服务。公司一期投入2200万元,包含立体库智能仓储系统及配套仓库管理软件等。项目运营后,公司根据约定的各类商品单价,按照流量收取费用。此外,公司与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备忘录,拟投资建设杭州肉类查检场项目(包括重资产的项目投资建设公司和轻资产的项目运营管理公司)。重资产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形成产能,交由运营公司运营,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轻资产运营公司负责项目运营工作。项目包含冷库、保鲜库、恒温库、普通保税库等,公司将应用“货架+机器人=自动化仓储物资系统的解决方案”,提供适用于冷冻、冷藏物流仓储、加工、配送一站式进口食品物流中心的智能冷链仓储、智能冷链运营。随着多个运营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在获取仓储运营服务收入的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自身集成技术研发能力,并带动自动化集成业务和货架业务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加强公司的资金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理财优势,使资金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机统一,并通过控制资金流动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实现公司整体最大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对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管人员开展《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素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持续完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需将“营业外收入”项目中符合要求的政府补助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7-052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音飞储存”)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跃跃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音飞储存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音飞储存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05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音飞储存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总股本302,366,400股为基数,继续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总额3,023,664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音飞储存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7-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7-053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音飞储存”)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李锡春先生为会议主持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7-054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5年5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2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43元。截至2015年6月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75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860万元(承销保荐费共计3,00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预付1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21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河西支行开设的497566938402账户中。募集资金总额31,075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62.31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12.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30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定期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5月4日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7日与中国银行南京下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庆音飞自动化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与中国银行重庆永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溧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后于2016年12月31日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解除协议,原监管协议解除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与中国银行南京下关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7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溧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将4,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入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在农行南京石湫支行开设的监管账户中(账号:10128401040012038)。后于2016年12月31日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解除协议。

2016年12月29日,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草场门支行开设专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 5 号,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章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的第三十八条“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故截止2016年12月31日,4,000万元募集资金暂存于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在农行南京石湫支行的基本户中(账号:10128401040002369)。

2017年1月3日,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已将4,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入中国银行南京草场门支行专户,并于2017年2月22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5年6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378.32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6,378.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78.3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置换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317号《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可控。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17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280,830,000.38元,已赎回141,450,000.00元,期末募集资金户用于购买理财金额合计139,380,000.38元,其中139,380,000.00元已认购理财产品,尚余0.38元于2017年7月12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17年1-6月份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调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由于公司现有厂房所在地的规划发生变化,公司需要将本次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众飞”)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音飞货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音飞自动化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音飞”),即由公司、南京众飞和重庆音飞同时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对南京众飞增资4,000万元,对南京音飞货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飞货架”)增资4,000万元,再由南京音飞货架有限公司对重庆音飞增资4,000万元。南京众飞和重庆音飞将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各新建1座厂房并购买相关生产设备。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公司、南京众飞及重庆音飞可分别新增2.5万吨、0.8万吨及1万吨高端货架的年综合生产能力。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文号【2017】24号)。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全资控股公司南京众飞在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2月9日期间,存在将4000万元募集资金与日常经营资金混合使用的情形;音飞货架在2015年9月29日至2016年7月6日期间,存在将4000万元募集资金与日常经营资金混合使用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2017年4月15日两次披露《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均未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两家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4月和2016年12月设立完成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全数转入各自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未转入银行专户之前,实施主体日常经营资金主要是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进展没有受到影响。同时公司作出如下整改:

(一)补充董事会决策程序并公告相关信息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与《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前实施主体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募集资金集中管理措施

公司设立了资金管理中心,由资金管理专员监管募集资金及其专户的使用规范性。募集资金专户的各项业务支出,应于资金管理专员确定符合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后,方可办理对外付款。

(三)强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学习和培训

保荐代表人和公司信披部门多次通过会议和邮件等方式,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及各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宣讲《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

(四)加强内控检查和监督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持续完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力,增强主动合规意识,避免违规事项发生。

公司已于2017年7月28日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截至报告期末,音飞储存新增2.5万吨产能达成,已投产。

截至报告期末,重庆音飞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完成,配套相关生产设备。截至本报告日,重庆音飞已投产。

根据江苏省政府及和环保部门近期颁布的《江苏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文件,南京众飞所在地南京溧水区被列为太湖流域保护区,募投项目的新增厂房污水处理系统和采购相关设备的计划正在重新规划。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7-055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7年6月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的修订内容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公司在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及后续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公司以往会计年度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7-056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华街47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

至2017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9月13日和9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华街470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9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真号码:025-52726394

六、 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7-057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音飞储存”)于2017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音飞自动化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

安全性:保本固定收益型

申购金额:2000万元

预期收益率:4.40%(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产品起息日:2017年08月24日

产品到期日:2017年12月25日

上述事项的资金使用额度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授权范围内。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了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4,145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