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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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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7 公司简称:伊利股份

一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在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形势下,公司以消费市场回升为契机,聚焦年度发展目标,继续以“伊利即品质”为信条,坚守“质量领先”战略,在以创新和国际化为突破的同时,贯彻执行“精准营销、精益运营、精确管理”经营方针,积极推动整体业务持续健康增长。

报告期,公司对安慕希常温酸奶进行了包装和口味的创新升级,随着“金领冠睿护婴幼儿配方奶粉”、“Joy Day风味发酵乳”、“帕瑞缇芝士酪乳”以及“巧乐兹 绮炫脆层冰淇淋”等多个新品的上市热销,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约7%,产品创新能力继续驱动公司整体业务持续增长。

报告期,公司聚焦战略,实施精准营销,“金典”、“安慕希”、“畅轻”、“每益添”、“Joy Day”、“金领冠”、“巧乐兹”、“甄稀”重点产品系列的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近31%,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强化基础管理、搭建资源整合平台和推进运营优化,有效促进了业绩增长。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4.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2%,净利润33.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量增加以及产品结构调整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量增加以及产品结构调整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装卸运输费以及广告营销费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职工薪酬减少以及公司因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增加导致相应的借款利息支出增加。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一是本期预收账款减少,应收账款增加导致本期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对减少;二是本期销量增加使得对原辅材料的采购量增加、保理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使得对经销商和客户支付的保理款增加,综合影响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对增加;三是本期财务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额增加使得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借入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9)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试验费用增加所致。

2、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增加原因:主要是本期借入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销售业务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本期应收直营商超及电商的销货款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增加主要原因:本期预付的包装材料款增加所致。

(5)应收利息增加主要原因:子公司伊利财务有限公司本期存放同业以及中央银行款项增加导致计提的应收利息增加。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原因:需在一年内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7)工程物资减少主要原因:华中酸奶项目领用工程物资所致。

(8)固定资产清理增加原因:本期末有未处置完毕的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所致。

(9)无形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本期公司因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将递延收益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无形资产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减少原因:主要是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所致。

(11)短期借款增加原因:本期借入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增加主要原因:本期末应交的增值税款增加所致。

(13)应付利息增加原因:本期短期银行借款增加导致计提的应付利息增加。

(14)应付股利增加原因:本期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后,有限售条件股东未办理取款手续所致。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原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减少原因: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本期减少所致。

(17)长期应付款增加原因:本期向股权激励对象发行负有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以及本期子公司发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致。

(18)递延收益减少主要原因:本期公司因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将递延收益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所致。

(二)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三)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张俊平、肖斌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潘刚、董事胡利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潘刚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李建强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郭英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英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此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判断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判断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判断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如果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如果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贴息资金冲减对应借款期间的借款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列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资产负债表“递延收益”项目调整为资产负债表相关资产项目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406,455,224.56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政府补助均已到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的取得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