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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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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资的进展公告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7-05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资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概述

2017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资的公告》,公司子公司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锐民合)、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拟分别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增资41,124万元、20,56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二、进展情况

合伙企业的的普通合伙人为至为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为投资),至为投资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张雪梅、谭畅。截至2017年6月30日,至为投资未经审计总资产6,153.27万元,净资产715.52万元,总负债5,437.75万元,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264.87万元,合伙企业已实现投资收益4,721.82万元。

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合伙企业份额,合伙企业的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和退出均须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决策后方可实施执行。经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通过,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与国锐民合、西藏华烁签署了《投资协议》,将本期合伙企业增资款项用于投资受让转让方对三甲医院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国锐民合作为优先有限合伙人出资41,124万元,西藏华烁作为劣后有限合伙人出资20,563万元,普通合伙人将按本期优先有限合伙份额本金的1%/年收取管理费。本期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投资利益分配顺序及原则为:在投资利益分配日合伙企业将以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后的合伙财产优先向合伙企业的优先有限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及投资本金,优先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并实现预期最高投资收益后本期投资的剩余投资权益全部归劣后有限合伙人享有,由劣后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并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合伙企业的退出机制为: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就合伙企业投资的某一期投资而言, 合伙企业对该期投资的投资项目退出之前,参与投资该期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前退伙。优先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且需保证受让人同意承继该优先有限合伙人在本协议及相关《投资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