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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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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97       公司简称:开滦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国家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政策持续发力,煤炭和焦炭市场供需总体维持动态平衡,煤、焦产品价格得到支撑,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一体化经营和循环经济优势,继续落实提质降本增效的各种措施,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比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128.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8.02%;利润总额32,581.3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0.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63.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9.00%。

在煤炭业务方面,公司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合理组织生产,科学摆布采掘衔接和生产布局,充分利用洗煤中心和电商采购平台,强化煤质源头管控和精煤配洗,多渠道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实现了煤炭产业的安全生产和持续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煤411.35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41%;生产精煤144.8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0.52%,对外销售精煤77.42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3.01%。

在煤化工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发挥一体化经营和循环经济优势,积极跟踪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合理调整产品和原料库存,狠抓炼焦配煤、焦油等大宗原料成本控制,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程,顺利实现了己二酸项目和甲醇燃料示范项目的正式投产,促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焦炭357.28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49%,对外销售焦炭363.1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0%;生产甲醇8.69万吨,对外销售甲醇7.7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36%、15.38%;生产纯苯8.94万吨,对外销售纯苯3.58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39%、11.17%;生产己二酸7.21万吨,对外销售己二酸6.57万吨。

在安全生产方面,坚持实施“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技兴安、预防为主”的主动安全战略,持续加强安全基础建设,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积极贯彻落实新版《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做实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强化“管理人员的系统确认,操作员工的岗位确认和所有员工的互保确认”和岗位安全属地管理,细化了零目标安全期值激励机制,定期展开联合验收考核,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实现隐患问题治理闭合,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保持了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根据财会[2017]15号文件要求,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未构成实质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文学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在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吴克斌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房承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文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7-051”。

(三)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0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在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红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充分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1-6月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1号文核准,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3,159,851股,全部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公司”)以现金5.38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98.38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1,892,399,998.38元划入公司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账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各项税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2,009,432.30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7】第2012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7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894,664,574.62元,其中:募集资金1,892,009,432.30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655,142.32元。截至6月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3,165,000.53元,全部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在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1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储在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2017年2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有效执行,且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中:中期票据1,400,000,000.00元,其余为子公司的银行贷款499,755,000.00元,主要明细如下: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部分公司及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7年1月24日(募集资金到账之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偿还上述非流动负债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899,755,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3月2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利安达专字[2017]第2096号)。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894,664,574.62元,其中:募集资金1,892,009,432.30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655,142.32元,用以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等相关规定,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以上产品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己二酸项目于2017年1月正式投产。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