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7-05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5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注销,从而调整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00元/股。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5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及上述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7-05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报告书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管建忠、汪建平、邵生富、顾丽静、王宏亮、陈娴6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徐一兵、王辛、于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联合提名董事候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如该等股东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案的,在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则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化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8)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管建忠先生:男,196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管建忠先生1985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萧山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三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浩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江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嘉兴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嘉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副会长等职。
管建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7年8月30日,管建忠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0,159,064股股份;同时,管建忠先生持有杭州浩明投资有限公司75%的股份,杭州浩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嘉化集团67.43%的股份,管建忠先生同时直接持有嘉化集团1.64%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600,389,6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19%)。
汪建平先生:男,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文化学历,工程师职称。汪建平先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电气车间厂长,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项目负责人;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嘉兴兴港热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
汪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汪建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66,072股股份;同时,汪建平先生持有嘉化集团0.89%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600,389,6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19%)。
邵生富先生:男,1964年8月生,中国国籍,2016年取得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邵生富先生1984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嘉兴化工厂副厂长,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计经委技改处挂职副处长,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邵生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邵生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38,172股股份;同时,邵生富先生持有嘉化集团2.84%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600,389,6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19%)。
顾丽静女士:女,196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职称。顾丽静女士1980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嘉兴化工厂工会副主席、农药厂厂长,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嘉化双氧水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顾丽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顾丽静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066,072股股份;同时,顾丽静女士持有嘉化集团1.88%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600,389,6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19%)。
王宏亮先生: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浙江省劳动模范。王宏亮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化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技术中心主任、精化厂厂长,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厂厂长、技术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新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市港区艾格菲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王宏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王宏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25,036股股份;同时,王宏亮先生持有嘉化集团0.15%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600,389,6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19%)。
陈娴女士:女,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陈娴女士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建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嘉兴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监,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三江乐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陈娴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621,643股股份。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一兵先生:男,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徐一兵先生历任江苏金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金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执行委员会委员。
徐一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徐一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王辛女士:女,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本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贸英语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研究生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美国杜克大学富卡商学院进一步学习,获MBA学位。王辛女士历任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创新部门总经理,杜邦中国可持续解决方案事业部市场总监;现任杜邦高性能材料亚太区工业品及化妆品市场经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王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于沛女士:女,195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师范大学数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职称,曾获省级优秀教师。于沛女士历任嘉兴学院会计学院院长,嘉兴学院商学院教授;现任温州商学院教授,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于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7-05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8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选王伟强、宋建平2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上述2名股东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联合提名监事候选人,如该等股东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监事候选人提案的,在公司监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则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伟强先生: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文化学历,助理政工师。 王伟强先生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热电厂党支部书记、副厂长、公司办公司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等职。
王伟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王伟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22,643股股份;同时,王伟强先生持有嘉化集团1.89%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600,389,6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19%)。
宋建平先生: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宋建平先生1981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嘉兴化工厂动力车间副主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兴港区工业管廊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等职。
宋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宋建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21,643股股份;同时,宋建平先生持有嘉化集团1.25%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600,389,6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19%)。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7-05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11.00元/股;
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54.55万股;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存在以下风险: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回购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1、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研发能力、经营能力大幅提高,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2014—2016年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均有提升,具体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近期受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多重压力,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计划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来维护公司股价,传达成长信心。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证券价格走势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盈率水平,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11.00元/股。
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5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6度)》(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379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账面货币资金为61,839.89万元,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36,537.52万元;2014年度至201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分别为33,378.35万元、50,560.98万元、130,784.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稳定增长。同时,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除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增持计划,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6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146,700股(占增持完成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85%)及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8,997,912股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同时,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
(九)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3、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5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无异议。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后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股价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公司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
至2017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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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7 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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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9月13日-14日的8:30-16:30。
(四)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秘:林琳女士 0573-85580699
会务联系人:吕赵震先生 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 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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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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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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