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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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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18  公司简称:江淮汽车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27.47万辆,同比下降17.67%,其中轻型货车(含中型货车)销售11.60万辆,同比增长5.62%,重型货车销售3.25万辆,同比增长51.69%,MPV销售3.07万辆,同比下降4.32%,SUV销售6.72万辆,同比下降52.63%,纯电动乘用车销售0.94万辆,同比下降3.28%。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出口3.62万辆,同比增长50.97%。受公司销量下滑、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及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13亿元,同比下降4.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亿元,同比下降40.31%。

为应对各种不利因素以及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通过技术创新和新品上市为抓手,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加强形式多样的营销网络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多层次的营销活动和品牌宣传,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力。同时,公司将通过MCU等机制努力降低公司成本和费用。

2017年上半年,受购置税减免政策退坡及市场竞争格局加剧等因素的影响,瑞风S3销售2.74万辆,同比下降71.86%,导致公司SUV乃至整体销量的下滑。公司未来将加快瑞风S3的升级换代,不断丰富车型配置的同时,提高产品性价比,满足消费者的终端需求。2017年6月份,公司推出新品瑞风S7,也进一步完善了公司SUV产品型谱,未来公司将在SUV细分市场继续深耕细作,力求有所突破,以改变当前SUV下滑的不利局面。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集中资源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其中合资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巨一自动化、华霆动力分别合资成立的公司已正式注册成立,将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池系统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公司与大众汽车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并签订了合资合同,与大众合资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乘用车的品牌力和竞争力。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正式推出IEV6E、IEV7和2017款iEV4车型,进一步丰富了纯电动汽车的产品线,未来基于7代平台的新能源系列车型也将抓紧投放市场。营销方面,公司紧紧抓住当前分时租赁的发展契机,积极与多家分时租赁平台合作,开创了公司纯电动汽车在分时租赁领域的良好发展局面。

2017年上半年,公司MPV销量微降,但小型MPV瑞风M3却实现了逆势增长,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瑞风MPV产品线,把握好消费升级和二孩政策带来的市场机会,推出瑞风MPV高端用车、家庭用车等。公司轻卡坚持品牌向上,提前预应市场,全面布局国五产品,江淮轻卡正以国五排放升级为契机,通过增加轻卡发动机的自配比例,全面提升轻卡的产品竞争力。公司重卡抓住了今年上半年爆发式增长的机遇,未来将继续聚焦重点市场、重点客户,做强做大载货车,突破牵引车,稳健发展工程车。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1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安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7-03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6-034);

(三)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3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7-03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34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将新能源汽车补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变更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变更政府补助的列示。

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第五条“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应视为“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另外,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在车辆销售时,将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入、成本确认的时间一致,以此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

(2)将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在销售车辆时,将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十八条“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会对2017年度一季报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以及营业利润项目产生影响,不影响比较期间报表数据。详见下表:

备注:“-”表示减少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调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7-03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39,999.5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092,466.50元(含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33.0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1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6]437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为人民币54,266.74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6,487.3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487.35万元;(2)2017年1-6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9,967.88万元(含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86,336.94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7,747.27万元(含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92,941.94万元);(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900.00万元;(4)公司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8,8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2017年1-6月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967.8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4,234.6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6,951.38万元,2017年1-6月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811.76万元,累计利息收入1,318.2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48,269.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待转出的公司其他银行存款账户已支付的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151.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3800000406);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10188000154396),在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33442610300000729)。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10188000154396)余额中,含待转出的其他银行存款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已支付的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1,512,387.40元。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4,234.6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单位: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09.25万元(含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449,73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