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7-08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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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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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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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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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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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的基础上,坚持实施既定的“创新驱动、品牌提升、客户服务优化、线上线下共赢”战略,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加大三维数字化技术研发,大力推进三维数字化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实现了循环会展业务和虚拟展示业务的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8,852,145.4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1,005.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2%。
(一)品牌终端业务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国内品牌终端展示市场呈现需求增长缓慢、结构性供给过剩、市场竞争加剧、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和行业毛利率下降的局面。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服务好华为等优质大客户,积极开拓新客户,努力克服了实体经济下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保持了品牌终端展示业务的稳定发展。实现品牌终端展示业务收入195,581,501.92元,受部分业务尚未进入验收阶段的影响,品牌终端展示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6.45%。
(二)虚拟展示业务取得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工程实验室的研发优势,持续加强三维数字化、虚拟现实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一步提升了三维数字化技术的速度、精度和色彩还原度,进一步优化三维扫描仪产品,并大力推广3D教育、3D数字化博物馆、3D互联网电商等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7年上半年,公司虚拟展示业务实现收入35,933,551.66元,同比增长188.88%。
(三)循环会展业务取得较大幅度增长
2015年,公司成立了循环会展事业部,推出了循环会展系统,并与全球环保展览系统的发明者和行业标准制定者德国奥克坦姆集团建立了合资合作关系,控股了奥克坦姆系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加大循环会展业务推广力度,实现收入47,337,091.91元,同比增长275.9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1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根据上述文件,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请参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