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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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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38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10:00在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科技园第十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詹纯新先生、胡新保先生、黎建强先生、赵嵩正先生、刘桂良女士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赵令欢先生、杨昌伯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傅筝女士、监事刘权先生、职工监事刘驰先生、副总裁杜毅刚女士、董事会秘书申柯先生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CEO詹纯新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A股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039)全文于2017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H股2017年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将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用于进行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加工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修订案》于2017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李波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17年8月30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拟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2点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4、5、6、8、9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0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8 月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时间:2017年6月12日。

2、变更原因

本次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半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存在影响。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经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半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1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同时,转让全资子公司环境产业公司80%的股权收到股权转让款116亿元人民币,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概述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操作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交易对手为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四、低风险投资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投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于本次披露的为预计投资额度,公司将在未来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情况。

五、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风险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单位。财务公司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方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经审批后办理理财业务,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2)公司法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4、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同时亦为公司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公司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2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上半年合计计提87.51亿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8.77亿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0.52亿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63亿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17.87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44亿元;商誉减值准备0.28亿元。剔除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本年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共计87.33亿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半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款项

公司上半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8.77亿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52亿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8.63亿元,计提原则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应收退税款及代收代扣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为性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通过催收人员对客户资产情况、偿还能力等方面专业评估,并结合相关担保情况、历史还款情况、未来还款意向、对客户资产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如预计客户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二)存货

公司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87亿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对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都会定期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三)固定资产

公司上半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4亿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每年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对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预计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四)商誉

公司上半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0.28亿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由使用价值确定,即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之预计现金流量折现而得。折现率分别根据被收购方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折现率反映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和被收购方业务的特定风险。现金流量的预测考虑了被收购方的历史财务资料、预期销售增长率、市场前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市场信息。若被收购方实际经营业绩远低于预测值,公司基于谨慎性考量,对减值测试结果进行修正。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17上半年税前利润87.33亿。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17 年上半年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 年6月30 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经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半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3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对公司及上海桩工的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及中联上海桩工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联重科上海桩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桩工”)于2017年8月30日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银证券-浦星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将公司、上海桩工合计持有的对上市公司外部非关联第三方的应收账款4,141,520,995.37元转让给“中银证券-浦星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价款合计1,653,885,386.88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1、2017年8月30日,公司、上海桩工与中银国际证券责任公司(代表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分别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公司、上海桩工以人民币1,653,885,386.88元的价格向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转让公司、上海桩工合计持有的对上市公司外部非关联第三方的应收账款4,141,520,995.37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公司拟转让应收账款的账面原值为4,099,005,509.27元,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对价为1,648,964,314.24元;上海桩工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42,515,486.10元,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对价为4,921,072.95元。公司同时与中银国际证券责任公司(代表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了《资产管理协议》,约定公司负责标的资产的代理收款。

2、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相关协议签署及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具体操作事宜。

3、根据《上市规则》第9.3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4年3月4日,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0.00元。

中银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4)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5)法定代表人:宁敏

(6)注册资本:25亿元

(7)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310000736650364G

(8)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9)主要股东: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凯瑞富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祥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万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交易对方的财务情况

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银国际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银国际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010,19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27,865万元;中银国际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3,10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6,570万元。

3、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中银国际与公司及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与公司之间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资产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及上海桩工合计持有的对上市公司外部非关联第三方的应收账款4,141,520,995.3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上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中公司及上海桩工拟转让的部分债权资产在2017年6 月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分析,并出具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项目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沃克森咨报字[2017]第0975号)、《上海中联重科桩工机械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项目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沃克森咨报字[2017]第0933号)(以下简称“价值分析报告”)。根据价值分析报告,公司拟转让的债权资产账面余额 4,099,005,509.27 元,计提坏账准备 2,450,041,195.03 元,账面净值 1,648,964,314.24 元。在分析报告设定的假设前提条件下的分析价值为1,695,598,715.52元,分析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46,634,401.28元,增值率为 2.83 %。上海桩工拟转让的债权资产账面余额 42,515,486.10 元,计提坏账准备 37,594,413.46 元,账面净值 4,921,072.64 元。在分析报告设定的假设前提条件下的分析价值为11,908,825.59元,分析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6,987,752.95元,增值率为 141.99 %。

公司根据标的资产未来可回收性,并同时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确定了本次交易的价格。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该等债权转让予交易对方,公司、上海桩工不再享有标的资产的权利。本次交易对公司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

四、《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

公司和上海桩工合计向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转让账面原值人民币4,141,520,995.37元的应收账款,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653,885,386.88元。其中:公司拟转让应收账款的账面原值为4,099,005,509.27元,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对价为1,648,964,314.24元;上海桩工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42,515,486.10元,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对价为4,921,072.95元。

2、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在2017年10月30日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转让价款。

3、协议的生效条件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4、定价依据

应收账款转让价格系根据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5、标的资产的交付

自2017年10月30日起,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将取得并享有标的资产及权益。公司和上海桩工不承担标的资产的信用损失,如债务人发生违约情况,公司和上海桩工不承担差额回购义务。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事项,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也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等事项。

2、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开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管理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应收账款转让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2017年10月底收到全部转让款项,并符合会计准则确认条件,在合并报表口径预计将增加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653,885,386.88元,减少账面应收账款原值4,141,520,995.37元,减少账面应收账款净值1,653,885,386.88元。本次应收账款转让交易不会产生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失,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应收账款转让协议》、《资产管理协议》。

5、《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项目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沃克森咨报字[2017]第0975号)、《上海中联重科桩工机械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项目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沃克森咨报字[2017]第0933号)。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

坏账拟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核销及概况

1、本次拟核销坏账金额合计1,204.92万元。其中涉及应收账款50户,核销金额1,130.93万元;涉及其他应收款29户,核销金额73.99万元。

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的债务人死亡、破产、营业执照已吊销或注销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前,已经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故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半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因本次资产核销金额合计1,204.92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数)的50%,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说明

1、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及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经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半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5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产业公司”)于2017年5月21日与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1,600,000,000元的价格向受让方合计转让全资子公司环境产业公司80%的股权(以下简称“出售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出售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5号)。

2、由于(1)公司监事刘权先生担任环境产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董事会秘书申柯先生担任环境产业公司的董事;且(3)公司负责环境业务的前任副总裁张建国先生、前任副总裁陈培亮先生仍担任环境产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6条的规定,出售交易完成后,环境产业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环境产业公司在出售交易完成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在正常业务运营过程中已存在与公司进行销售产品、采购零部件、提供金融服务、委托公司加工产品等交易;在出售交易完成后,为保证环境产业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环境产业公司仍将继续与公司进行上述交易。上述交易构成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4、在2017年7月1日至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期限内(以下简称“授权期限”),公司与环境产业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497,260万元,其中公司向环境产业公司销售产品人民币金额共计34,260万元,向环境产业公司采购零部件金额共计人民币160,000万元,环境产业公司委托公司加工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向环境产业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00万元。

5、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签署等具体操作事宜。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下转2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