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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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7-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公告编号:2017-9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晔先生《减持计划告知函》,其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480,000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33%)。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所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4、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监事杨晔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杨晔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