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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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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7-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拟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11月11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不低于100万股,拟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张海明先生自首次增持之日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00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5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2017年9月1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

(二)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张海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45,621,760股(其中直接持有16,166,250股,间接持有 229,455,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400%,张海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2,435,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260%。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系基于张海明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数量累计不低于100万股,拟增持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5月12日起算6个月内。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资金及后续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张海明先生自有资金。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完成情况

(一) 首次增持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于2017年5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86,470股,增持均价13.58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5%。

(二) 持续增持情况

1、2017年7月17日,张海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478,560股,增持均价12.93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43%。

2、2017年8月4日,张海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222,360股,增持均价13.12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5%。

3、2017年9月1日,张海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12,800股,增持均价13.55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

(三)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综上,张海明先生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000,1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5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完成后,张海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166,25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10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四、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张海明先生承诺,本次最后一笔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于8月4日增持的222,360股为“窗口期”违规增持,因此张海明先生额外承诺该部分股份自最后一笔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

(三)张海明先生持续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在合适的时机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公司将及时关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 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除法律意见书“(四)重要说明”所提及之情形外,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本次增持属于《收购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2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实施。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3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在上述决议额度内,公司于2017年6月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并收回了本金和收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本次使用10,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

产品简码:TGG170938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购买金额:10,900万元

产品成立日:2017年9月4日

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30日

预期收益率:4.20%/年

账户开立:公司在平安银行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14761363007)为该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结算账户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01,200万元(含本次);其中,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财务管理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管理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认购确认书及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