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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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成为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A类份额委托人的公告

2017-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成为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A类份额委托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发布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于2016年7月29日、2016年8月15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国寿安保-浦发海利共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利1号”)进行管理,海利1号投资于公司股票。

截至2016年8月22日,海利1号已完成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2,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决定以自有资金受让海利1号的A类份额共计10,000万元,原海利1号A类份额的委托人退出,相关工作已于2017年9月5日完成。张海明先生受让海利1号的A类份额后,占海利1号A类份额资金总规模的100%,同时张海明先生其与一致行动人陈晓先生、张悦女士同时合计持有海利1号的B类份额的金额合计为6,171万元,占B类份额资金总规模的61.71%。

根据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签署的《国寿安保-浦发海利共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国寿安保-浦发海利共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决策由管理人相关投资经理自主决定,A类份额的委托人主要有分享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按照资管合同约定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等权益,并不存在干预管理人买卖股票的权利,同时张海明先生承诺严格遵守资管合同约定,并放弃因作为海利1号A类份额委托人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所享有的除投资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表决权、投票权等,因此本次张海明先生受让海利1号A类份额对其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总量不造成影响,故不与其现有股份合并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45,621,760股(其中直接持有16,166,250股,间接持有 229,455,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400%,张海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2,435,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260%。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4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6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通知,张海明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10,000,000股股份至2017年9月6日已购回并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44,000,000股的1.5528%,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45,621,760股(其中直接持有16,166,250股,间接持有229,455,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400%,张海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2,435,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260%。本次质押解除后,张海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悦女士、陈晓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况,张海明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90,000,000股,约占上海豪园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46%,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