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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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7-068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

●本次董事会共一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17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17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9月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高小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临2017-069号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7-069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上限分为5,000万份份额,每份份额为1元,5,000份起认购。单个员工必须认购5,000份的整数倍份额。通过资管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股票。详见201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尚未成立,管理计划等后续相关工作均未开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在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至今,公司先后进行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度、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终止),且在此期间证券市场波动、市场监管政策的调整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致使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一直未能继续实施。截至目前,员工持股计划已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四、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终止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股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股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

五、独立董事就公司终止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一)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综合考虑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同意公司终止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未来公司不排除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7-07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 本次监事会共一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9月6日上午11:00在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上限分为5,000万份份额,每份份额为1元,5,000份起认购。单个员工必须认购5,000份的整数倍份额。通过资管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尚未成立,管理计划等后续相关工作均未开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在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至今,公司先后进行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度、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终止),且在此期间证券市场波动、市场监管政策的调整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致使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一直未能继续实施。截至目前,员工持股计划已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未来公司不排除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