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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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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海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22,931,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807%,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9日满12个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2017年9月1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781,868股新股。2016年9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94,562,647股(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为122,931,441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由532,480,000股增至627,042,647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获配股票自愿按照规定从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不少于12个月。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的明确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9日满12个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2017年9月11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为122,931,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807%;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江海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江海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3、江海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责任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