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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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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三期)国债等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08年记账式(三期)国债、2014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2017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7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将于2017年9月2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记账式(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03”,证券简称为“国债0803”,是2008年3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35元。

二、2014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05”,证券简称为“国债1405”,是2014年3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21元。

三、2017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548”,证券简称为“云南1702”,是2017年3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95元。

四、2017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550”,证券简称为“云南1704”,是2017年3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35元。

五、本所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1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9月20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2002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02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将于2017年9月20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213”,证券简称为“国债0213”,是2002年9月20日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1.3元。

二、本所从2017年9月12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1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7年9月18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566”,证券简称“17涪陵01”,发行总额20亿元,票面利率4.85%,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10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9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10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一方恒融10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一方恒融10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一方恒融10期ABS”设立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一方碧10”,证券代码为“116615”,到期日为2018年7月2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一方碧10”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一方恒融10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一方恒融10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9月4日

关于为“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2】号京东

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9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2】号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京东白条12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六、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京东白条12号”的转让业务。

七、 “京东白条12号”设立日期为2017年6月29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2A”,证券代码为“116611”,到期日为2019年7月1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分配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2B”,证券代码为“116612”,到期日为2019年7月1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分配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

八、 “京东12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京东12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九、 对首次参加“京东白条12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十、 “京东白条12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9月5日

关于为“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1】号京东

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9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1】号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京东白条11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京东白条11号”的转让业务。

十二、 “京东白条11号”设立日期为2017年6月28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1A”,证券代码为“116608”,到期日为2019年7月1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分配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1B”,证券代码为“116609”,到期日为2019年7月1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分配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

十三、 “京东11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京东11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十四、 对首次参加“京东白条11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十五、 “京东白条11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9月5日

关于为“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0】号京东

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9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0】号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京东白条10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六、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京东白条10号”的转让业务。

十七、 “京东白条10号”设立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0A”,证券代码为“116605”,到期日为2019年7月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分配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0B”,证券代码为“116606”,到期日为2019年7月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分配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

十八、 “京东10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京东10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十九、 对首次参加“京东白条10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十、 “京东白条10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9月5日

关于为“狮桥七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

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9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狮桥七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狮桥七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十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狮桥七期”的转让业务。

二十二、 “狮桥七期”设立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狮桥07A”,证券代码为“116581”,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季付息、过手还本。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狮桥07B”,证券代码为“116582”,到期日为2019年3月1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季付息、过手还本。

二十三、 “狮桥07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狮桥07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二十四、 对首次参加“狮桥七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十五、 “狮桥七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9月5日

关于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

7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9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7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一方恒融7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十六、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一方恒融7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十七、 “一方恒融7期ABS”设立日期为2017年4月14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一方碧07”,证券代码为“116556”,到期日为2018年4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十八、 “一方碧07”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二十九、 对首次参加“一方恒融7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三十、 “一方恒融7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9月4日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7年9月8日在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兆丰股份”,证券代码为“300695”。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6,677,7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16,677,700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9月6日

关于2017年山西省(本级)收费公路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山西省(本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7”,证券简称“山西1718”,票面利率4.1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7年9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西省运城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山西省运城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6”,证券简称“山西1717”,票面利率3.6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9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西省临汾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

债券(九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山西省临汾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5”,证券简称“山西1716”,票面利率3.7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9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西省晋中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

债券(八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山西省晋中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4”,证券简称“山西1715”,票面利率3.6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9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西省晋城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

债券(七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山西省晋城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3”,证券简称“山西1714”,票面利率3.7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9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西省大同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

债券(六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山西省大同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2”,证券简称“山西1713”,票面利率3.7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9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西省太原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

债券(五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山西省太原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1”,证券简称“山西1712”,票面利率3.6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9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0”,证券简称“山西1711”,票面利率3.9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7年9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69”,证券简称“山西1710”,票面利率3.5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0年9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