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7-07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徐立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立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职务。
鉴于公司董事荣学堂先生、独立董事王家斌先生、独立董事陈茂浏先生也同时提出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徐立新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董事长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此期间,徐立新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立新先生将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至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结束。公司将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后,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徐立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不断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徐立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7-08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事项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荣学堂先生、独立董事王家斌先生、独立董事陈茂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荣学堂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王家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陈茂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公司董事荣学堂先生、独立董事王家斌先生、独立董事陈茂浏先生提出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董事、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荣学堂先生、独立董事王家斌先生、独立董事陈茂浏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荣学堂先生、独立董事王家斌先生、独立董事陈茂浏先生在任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事项
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议吴昊先生、黄继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黄攸立先生、刘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黄攸立先生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的补选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昊先生简历
吴昊先生,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安徽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历教育,会计师。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先后担任安徽省供销社办公室办事员、财会处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4年12月至今任安徽省供销社财务会计处副调研员。
黄继立先生简历
黄继立先生,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91年7月至2014年11月,先后担任安徽省供销社物价处办事员、科员,综合业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社务指导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审计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2014年11月至今任安徽省供销社审计处副处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攸立先生简历
黄攸立先生,男,1955年2月出生,博士。1991年至今在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任教,2009年以来担任中国科技大学MPA中心主任,现任中国科技大学MPA中心主任,黄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刘平先生简历
刘平先生,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律师。2000年8月,任职于安徽蒋平华律师事务所;2011年至今任职于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7-08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7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7日收到董事长徐立新先生、董事荣学堂先生、独立董事王家斌先生、独立董事陈茂浏先生的书面辞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现由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议吴昊先生、黄继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黄攸立先生、刘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黄攸立先生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鉴于公司董事徐立新先生、董事荣学堂先生、独立董事王家斌先生、独立董事陈茂浏先生提出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2017-08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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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9月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0%股份的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议吴昊先生、黄继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攸立先生、刘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9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9月18日 14点 50分
召开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8日
至2017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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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00-1.07、议案2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9月2日披露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3.00-3.02、议案4.00-4.02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9月8日披露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07、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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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