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股票简称:恒通股份公告编号:2017-05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170749号)。2017年6月14日,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并于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