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对外投资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公告编号: 2017-06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杭绍台铁路PPP项目由公司所在的民营联合体(由公司及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星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组成)中标。

公司已于 2017年 7 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建设杭绍台铁路PPP项目的议案》。现将该项目对外投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409亿元,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30%,其中民营联合体占比51%,中国铁路总公司占比15%、浙江省政府占比13.6%、绍兴和台州市政府合计占比20.4%,宏润建设占民营联合体的比例为25%。这是民营资本首次在中国铁路投资领域实现控股地位。

杭绍台铁路从杭州东站出发,经绍兴北站、东关站、三界站、嵊州新昌站、天台站、临海站、台州中心站及温岭站,全程共9个站点,全长269公里,其中新建正线北接杭甬高铁,从绍兴北站引出,共224公里,线路速度目标值350km/h。

本项目是国家首批引入社会资本的8个铁路示范项目之一,位于浙江省中东部,是国内沿海快速客运通道的组成部分,是长三角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和城际快速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集路网、城际、旅游及沿线经济开发功能为一体的客运专线铁路。

本项目采用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公司所在的民营联合体将与各级政府方出资代表及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由政府方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并获取合理回报,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2、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公司于 2017年7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建设杭绍台铁路PPP项目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招标(采购)人及实施机构: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法定代表人:何中伟,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

2、中国铁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陆东福,注册资本:10,36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5%。

3、代表政府出资方

(1)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志宏,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03号,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3.6%。

(2)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生产,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148 号六楼,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0.2%。

(3)台州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华荣,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台州市广场西路1号4-5层,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0.2%。

三、公司所在的民营联合体合作方情况

民营联合体将设立合伙企业,通过该合伙企业向本项目进行投资,各方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并按出资认购比例享有权益。

1、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晓亮,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耀达大厦289号1811室,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55.7%。

2、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宏舫,注册资本:11.02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镇建设东路262号,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25%。

3、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爱莲,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新昌县城关镇新昌工业区(后溪),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15%。

4、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晓强,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号A幢25楼2501室,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2%。

5、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丽春,注册资本:3.9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2%。

6、上海星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平,注册资本:2,4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50 号2幢三层B391室,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0.1%。

7、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汇川,注册资本:1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0.1%。

8、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要辉,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5号238室,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0.1% 。

四、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采用现金实缴制,首期5亿元在PPP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实缴到位,剩余注册资本在PPP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实缴到位。

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五、 PPP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运营,具体采用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杭绍台铁路的投资、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期满后无偿移交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指定机构。

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共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3、回报方式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可行性缺口补贴期限为运营期前10年,本项目中标的可行性缺口补贴总额为68亿元。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运营,公司参与投资建设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PPP 业务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业务战略转型升级和可持续性发展。

2、投资存在的风险

随着该项目的开展,公司或将面临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盈利模式的转型升级,面临中长期的资金成本控制及回收风险,可能存在管理体制、资源配置、公司文化、人力资源等整合风险,需要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及风险防范,加强投融资平台创新运作,加强规划设计、投融资、采购施工、运行移交等协作机制建立和运行。

3、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建设该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在交通领域特别是铁路及高铁领域的覆盖力,提升公司业务及PPP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杭绍台铁路 PPP 项目投资合同;

2、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