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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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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收到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7-130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收到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收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发改价监告【2017】5号)。主要内容如下:

国家发改委对亿利化学2016年应邀参加“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涉嫌参与聚氯乙烯(PVC)价格垄断进行调查。最终认定:亿利化学在2016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PVC)过程中,涉嫌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亿利化学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亿利化学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二、处以亿利化学二0一六年度PVC产品相关市场销售额二十亿六千零九十八万元百分之一的罚款,计二千零六十万九千八百元。

目前公司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于收到正式处罚书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罚款拟影响的会计期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