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300647股票简称:超频三公告编号:2017-04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13日15: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7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0),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3日15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00-2017年9月13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 2017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1、2均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1、2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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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 13∶30—15∶30) 。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1栋B座1304。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其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期:预计半天。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永祥、王军
电话:0755-89890019;传真:0755-89890117。
(四)附件
1、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2、附件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对大会各项议案(不包括临时议案)按下列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下述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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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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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47,投票简称:超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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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的通知,获悉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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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正华持有公司股票5,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50%,均为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质押股份1,720,000股,累计已质押1,7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0.3351%,占公司总股本的1.4333%。
截至本公告日,李光耀持有公司股票4,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0%,均为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质押股份1,720,000股,累计已质押1,7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4691%,占公司总股本的1.4333%。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