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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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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编号:2017-054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8月30日。

2、授予价格:每股5.41元。

3、股票来源:公司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4、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第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情况的差异。

由于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对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原52人调整为5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权益总数由681.25万股调整为6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40万股,预留部分13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调整后,本次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和限售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授予日12个月后的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办理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7、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所处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及以上,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分为A、B、C、D四个档次,类别及定义如下:

其中考核结果在C及以上即考核综合评分超过60分(含60分)的为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全部权益申请解锁,否则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激励对象购买价格回购并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0号),对公司截至2017年8月3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2017年8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汪玉林等5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29,214,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5,4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3,814,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0万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13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6,800,000股增加至422,200,00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银军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8,301,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8%,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方银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更为25.65%,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22,200,000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41元/股。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