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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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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7-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00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1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全称为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7桂建01,债券代码为112585,发行首日为2017年9月14日,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08.04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9.8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3.4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发行人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89.97亿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1亿元、5.20亿元和7.19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40亿元,足以覆盖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担保责任范围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本期债券发行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提供全额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5%-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9月13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9月14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 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 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 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 细阅读《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9月12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全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桂建0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发行将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 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 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9月15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2017年9月15日。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9月15日。

15、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

1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担保责任范围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指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针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并委托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

2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27、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期。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利率区间为5%-6%。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确定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 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 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成本次债券发行总额,则簿 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 年9月13(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9月13日(T-1日)9:30-11:30之间将《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申购意向函》(以下简称“《意向函》”,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意向函》,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意向函》,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意向函》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 万元),超过1,000万元(10,000手)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年9月13(T-1日)9:30-11:30 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意向函》;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 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 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 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意向函》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意向函》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意向函》。

申购传真:010-59833112/59833113;

咨询电话:010-59833114/59833115。

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9月14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10亿。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意向函》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7 年9月14日(T日)至2017年9月15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 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9月1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 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9月13日(T-1日)9:30-11:3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意向函》;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 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9月15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7桂建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12890398241070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8521015055

清算行号:127555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 2017年9月15日(T+1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9号

法定代表人:金宁运

联系人:罗斯、潘林程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9号

联系电话:0771-2816691

传真:0771-2816691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韩大庆、于翔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院

联系电话:010-59833182

传真:010-65534498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邹红泉、李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18层

联系电话:021-50588048

传真:021-50585758

发行人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9号)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