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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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威帝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吴鹏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副总经理吕友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吴鹏程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54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25%);吕友钢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54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2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鹏程先生、副总经理吕友钢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威帝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吴鹏程、吕友钢;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来源: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

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吴鹏程先生、吕友钢先生应停止减持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股东吴鹏程、吕友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2、关于减持的承诺: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鹏程、吕友钢同时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吴鹏程先生、吕友钢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且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吴鹏程先生、吕友钢先生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吴鹏程先生、吕友钢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督促吴鹏程先生、吕友钢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