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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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7-048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7日—9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下午15:00—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计投票制表决;

1.01 选举鲜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王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尹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子公司对外投资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8月28日和9月1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议案2、4、5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上述1、2、3、4、5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程鸣

电话:021-57243140

传真:021-57245968

电子邮箱:chengming2003@126.com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

邮编:201508

2、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5180”

2. 投票简称“华峰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的,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