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债券代码:136492 债券简称:16禾嘉债
债券代码:135404 债券简称:16禾嘉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集团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冷天晴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全体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冷天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长冷天晴先生,委员:董事王跃华先生、董事徐蓬先生、独立董事梁志宏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赵起高先生,委员:董事冷天晴先生、独立董事李洋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梁志宏先生,委员:董事王跃华先生、独立董事李洋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赵起高先生,委员:董事冷天晴先生、独立董事梁志宏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跃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跃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徐蓬先生、马赛荣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欧亚琳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七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徐蓬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赵有华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七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区块链投资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5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王跃华先生简历:
王跃华,男,汉族,1969年3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金融理财管理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农业银行云南省宜良县支行副行长、石林县支行行长;农业银行昆明市分行市场开发部经理、公司业务部经理;农业银行云南省昆明市分行副行长兼不良资产处置专业支行行长;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农业银行云南省曲靖市分行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党校正处级调研员。现任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
2.徐蓬先生简历:
徐蓬,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安徽大学数学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投资部及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执行总监(执行董事);云南九天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马赛荣先生简历:
马赛荣,男,回族,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60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毕业。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任省中缅油气管道和炼化基地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现任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欧亚琳女士简历:
欧亚琳,女,汉族,1971年9月出生,大学专科(财经类)学历,曾任成都市精印包装厂会计、主办会计;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等职务。现任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5.赵有华先生简历:
赵有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销售部办公室主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拟任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债券代码:136492 债券简称:16禾嘉债
债券代码:135404 债券简称:16禾嘉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集团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聘任徐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聘任赵有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徐蓬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徐蓬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申请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1.徐蓬先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集团大厦10楼
电话:0871-65650056
传真:0871-65739748-1050
电子邮箱:peng.xu@easy-visible.com
2.赵有华先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集团大厦10楼
电话:0871-65739748-1007
传真:0871-65739748-1050
电子邮箱:youhua.zhao@easy-visible.com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债券代码:136492 债券简称:16禾嘉债
债券代码:135404 债券简称:16禾嘉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集团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选举冷丽芬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债券代码:136492 债券简称:16禾嘉债
债券代码:135404 债券简称:16禾嘉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区块链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或“公司”)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及浙江浙银泓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泓万”)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发起设立易见浙银区块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的项目公司上海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易见保理”)先由公司独资设立,项目公司设立后,再由投资基金对其增资。
●投资金额:投资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76,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0万元,云南信托出资50,000万元,浙银泓万出资1,000万元;投资基金的项目公司易见保理由公司出资80,000万元独家发起,投资基金再以75,000万元对易见保理进行增资。本次公司共计投资金额为10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存在政策及市场风险,日常经营管理风险,以及基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等。另外,投资基金和项目公司设立尚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是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拓宽融资平台,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作为金融科技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拟与云南信托、浙银泓万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发起设立易见浙银区块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投资步骤如下:
(一)投资人共同出资76,000万元投资设立易见浙银区块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中公司以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5,000万元,云南信托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0万元,浙银泓万以普通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浙银泓万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公司出资80,000万元独家发起设立投资基金项目公司上海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基金负责具体运营的项目公司,负责公司易见区块链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三)投资基金以75,000万元对投资基金项目公司易见保理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易见保理51.61%的股权,投资基金持有易见保理48.39%的股权。
投资基金的交易结构如下:
32.89% 65.79% 1.32%
51.61% 48.39%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投资基金和项目公司易见保理的注册设立、增资及其运营管理等后续工作。
本次对外投资不是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投资金额为105,000万元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二)浙江浙银泓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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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易见浙银区块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2.基金规模和出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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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管理模式:浙银泓万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云南信托为基金的优先有限合伙人,公司为基金的劣后合伙人。
5.基金存续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3年。
6.投资方向:本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增资扩股取得易见股份投资设立投资基金项目公司易见保理48.39%股权,用于易见区块链系统的开发及业务推广。
7.经营管理: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项目实施及投后管理等。
8.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在投资基金经营期内,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收益的分配。剩余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收益进行分配。
(1)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收取管理费。
(2)合伙企业退出或到期清算后,若有超额收益,由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享有。
9.其它特别约定:若云南信托在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终止时,获取的现金财产及收益不足以覆盖其资金本金及按照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则公司应向云南信托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具体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
(1)任一期间收益分配日的补足金额:云南信托按照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当期收益-云南信托已实际收取的当期收益。
(2)终止时的补足金额:资金本金+按照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云南信托已实际获取的本金及收益。
(二)投资基金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
4.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实业投资;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票据中介服务(不含承兑等银行核心业务);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投资基金出资7.5亿元对易见保理完成增资后,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设立投资基金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是为了加快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服务领域的应用和推广,使得主流金融机构对区块链技术在贸易刻画、风险识别与控制、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优势有更好的体验,进而更好更快地推广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科技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推进公司向金融科技的战略转型。
本次投资基金合作方浙银泓万是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浙银资本在区块链研究和运用领域具备一定实力和优势,对区块链在供应链领域的刻画有深刻的理解,与其合作有利于公司区块链技术作为金融科技快速落地,提高服务水平。
五、设立投资基金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及市场风险
易见浙银区块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主要投向公司易见区块系统等金融科技业务,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尽管此类业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但因区块链技术运用处于快速成长的幼儿期,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产业周期等因素的变化影响,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和市场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日常经营管理风险
易见浙银区块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及其投资运营的上海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可能面临由于决策机制不完备、内控不够完善等原因而产生运营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加强与基金管理人浙银泓万的沟通,发挥浙银资本专业机构的作用,建立严格的风控体系,加强规范运作,努力降低政策和市场风险;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控制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定向投资公司投资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易见保理,资金专项运用于公司区块链业务,能够定期进行分析经营状况,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债券代码:136492 债券简称:16禾嘉债
债券代码:135404 债券简称:16禾嘉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嵇长青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嵇长青,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2002年参加工作。曾任昆山仁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部门经理;云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现任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深圳市榕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93证券简称:易见股份公告编号:2017-05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集团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天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苏丽军先生和独立董事林楠女士通过视频通讯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冷丽芬女士通过视频通讯参加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德智先生出席现场会议;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累积投票,选举冷天晴先生、徐 蓬先生、王跃华先生和苏丽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累积投票,选举李 洋先生、梁志宏先生和赵起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累积投票,选举冷丽芬女士和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监事会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4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宗紧、赵羿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