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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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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7-10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1年2月完成,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

2017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于2017年9月与东兴证券签定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东兴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邓艳女士、覃新林先生(简历附后)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光大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光大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兴证券完成。东兴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限以《保荐协议》生效之日为起始日,以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结束孰后为截止日,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邓艳女士、覃新林先生简历如下:

邓艳女士,会计学硕士,注册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现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曾参与或主持了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IPO、美盈森非公开、仙坛股份非公开、华英农业非公开、丽鹏股份公司债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覃新林先生,本科,注册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副总裁。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华英农业、丽鹏股份、天业股份、浙富控股非公开发行,丽鹏股份、尤洛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