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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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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传真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吴奕中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海平先生的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李海平先生简历:

李海平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ACCA会员。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宏海箱运集团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任耶路(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4月至2016年9月历任上海积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

李海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海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海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海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