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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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7-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1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投资”)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正和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进行融资。

正和投资此次质押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09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09月15日,上述质押的股份已在中信证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公告日,正和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8,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5%;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8%;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98,200,000股,占其全部持股总数的33.31%,占公司总股本的26.43%。

二、 股份质押的目的

正和投资此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系正常融资需要。

三、 资金偿还能力

正和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置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当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正和投资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2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9月0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7年09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保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纽威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3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

拟出资金额:人民币3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事项为设立新公司,尚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新公司设立后,相关投资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

2、公司于2017年0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溧阳市竹箦镇绿色铸造产业园内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锻件、铸件,加工阀门系列产品及零件等,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售后服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现金形式投入, 持有新公司100%股权。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提升企业整体装备和科技水平、提高企业技术核心竞争力形成规模效益的重大举措。一方面可以完善公司配套锻造生产线,使公司在满足客户审核要求、缩短交货期、降低成本等方面将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一方面,整合资源进军上游产业,实现了从研发设计到主要原材料的生产加工的全套完整产业链,实现产业多元化的同时也为后续产业转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另外,使用阀门产品的石油化工、核电领域的客户,对锻件产品也有很大的需求量,因此公司可以利用在阀门行业的影响力,为后续大力拓展锻件业务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最终实现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四、对外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执业内容及营业时间尚须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具有不确定性。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风险、行业政策风险等方面的风险因素。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 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7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8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3.15%股份的股东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年09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以下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0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8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9月27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6号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7日

至2017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分别于2017年08月30日和2017年09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0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