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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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 2017-050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福来德)在《最高债权人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东方福来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5年5月;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2号;

●注册资本:333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孔军;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照相器材、钟表、眼镜、鞋帽、箱包、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设施)、体育用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箱包、鞋子、钟表修理和保养;商场内商铺租赁、商场管理服务;对国内法人企业进行柜台出租;商业设施出租、商务服务等相关咨询服务;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组织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停车场服务;养老健康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餐饮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方福来德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签订《最高债权人合同》和《汇出汇款项下押汇协议》,本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授信期间,公司为东方福来德在《最高债权人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东方福来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下属子公司东方福来德支付国外货品采买的贷款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公司为东方福来德提供担保事项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累计对外担保以及逾期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7-051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拟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预计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5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公司将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因本次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