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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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获得《审批意见通知件》的公告

2017-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7-08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获得《审批意见通知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总局”)核准签发的碳酸钙D3片的《审批意见通知件》。2017年9月4日,公司已分别就上述药品的注册进度情况发布了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2017-07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件主要内容

二、药物研究其他情况

碳酸钙D3片是由惠氏制药开发的复方制剂,1984年在美国上市,1996年在中国上市,商品名为钙尔奇D,每片含碳酸钙1.5g(相当于钙600mg)和维生素D3 125国际单位;可作为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老年人等的钙补充剂,并帮助防治骨质疏松症。目前,该药品国产制剂包括:片剂、颗粒和咀嚼片,进口的制剂包括:颗粒、泡腾片。

适应症:用于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老年人等的钙补充剂,并帮助防治骨质疏松症。

申报日期:2015年5月8日

累计研发支出:约人民币136万元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食药总局官网数据查询

四、销售数据、生产及使用情况

全球骨质疏松症患者已超过2亿人,是居于第6位的常见多发病。《中国部分地区老年人群骨质疏松症流行病学研究》报告指出:我国40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的发生率为16%,60岁以上为22.60%,80岁以上则超过50%。目前,我国骨质疏松症患者总数约在9,000万人左右,占全国总人口近7%。预计到2025年,潜在骨质疏松症患者将增至1.50亿人。

中康CMH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药品市场的钙制剂销售规模(按终端零售价计,下同)达77亿元(不含保健食品),而到了2015年,全国钙制剂零售市场总销售规模已经达到了106亿元,销售量约为2.16亿盒。在钙制剂零售市场的中西药结构方面,化学药以55.10%的市场份额和58.43亿元的销售额占据了主导地位,保健品的市场份额为43.30%、销售额为4,588亿元,中成药的销售额则为1.69亿元,仅占2%的市场。在产品形态方面,钙制剂的剂型相当丰富,包含了片剂、胶囊剂、溶液剂、散剂、颗粒剂、丸剂、固体特殊剂型等。其中,片剂最受消费者青睐,所占比例达到了47.10%,销售额达49.89亿元。

五、未获批原因

因工艺研究不完善,不符合现行注册标准,故未获批准。

六、后续计划

本次未获批在研药品属于公司早期研发品种,公司将在审慎研究、综合评估市场情况与研发成本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药品的研发。

七、风险提示

本次获得《审批意见通知件》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医药产品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从前期研发到临床试验,从注册申报到产业化生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药品研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7-08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8号)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2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5元,共计募集资金404,811,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7,288,6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7,522,34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2014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用、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836,95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9,685,382.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3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广发证券于2014年12月28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固体制剂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计投资27,413.1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481.09万元),其中,“固体制剂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含了9个子项目。截至2017年8月10日,公司完成了补充流动资金与“固体制剂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2个子项目的建设。

2017年8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结余募集资金、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17-069号公告)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077号公告)

2017年8月30日,公司分别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转出资金合计22,460.36万元(含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工程及设备采购余款368.30万元,因部分工程质保金将在一年后支付,为便于管理,该部分应付未付尾款后续将统一从自有账户支付),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元。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同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731900020810603)的结息工作(产生利息56,248.65元,已转回自有账户),经公司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三方商议,现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731900020810603)注销后,公司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于2014年12月28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