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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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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201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人民币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安消技术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中安消技术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方案;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信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华和万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华和万润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信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史立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202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忠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203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93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994,45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999,993.98元。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5年1月20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33,939,994.1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9,059,999.88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4]4834001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2015年2月13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2017年9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902,655,733.8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7,146,616.66元,其中利息5,916,143.28元,手续费53,786.91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收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得超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上市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3、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以上情况,招商证券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使用3,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做好上述有关资金使用、归还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204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中安消技术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5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北楼17层12-13

法定代表人:葛琳

注册资本:99,398.9994万元

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405,455.25万元,负债总额292,091.3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33,61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2,091.31万元,资产净额113,363.94万元,营业收入58,963.84万元,净利润-6,037.9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93.30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388,911.21万元,负债总额279,279.8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16,11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8,443.12万元,资产净额109,631.38万元,营业收入10,266.01万元,净利润-3,732.5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33.05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中安消技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中安消技术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为授信总额,尚需前述授信对方审核同意,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信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安消技术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中安消技术向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信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安消技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系为满足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中安消技术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同意上述担保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3,173,806,321.9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205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华和万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和万润”)拟向招商银行宁波天一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仑新碶好旺角大厦1幢B806室

法定代表人:胡刚

注册资本:501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计算机,通讯电子产品,电脑配件及耗材,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除轿车),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产品开发及维修,咨询服务,网络设备租赁;弱电工程、防雷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和万润资产总额13,019.50万元,负债总额7,567.0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567.08万元,资产净额5,452.42万元,营业收入17,855.22万元,净利润3,755.7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21.86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华和万润资产总额12,121.53万元,负债总额6,050.9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050.99万元,资产净额6,070.54万元,营业收入2,604.37万元,净利润618.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1.24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华和万润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和万润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为授信总额,尚需前述授信对方审核同意,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信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华和万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华和万润向招商银行宁波天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信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和万润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中安消技术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本次申请授信系为满足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华和万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同意上述担保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3,173,806,321.9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206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振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振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李振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振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聘任史立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史立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振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附:史立先生简历

史立,男,3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中心总经理。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

证券代码:600654证券简称:*ST中安公告编号:2017-207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9月9日公告了《中安消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94),单独持有41.15%股份的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关于为中安消技术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为华和万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9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9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桃浦路210号上海宏泉丽笙酒店会议中心二楼海棠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6日

至2017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披露。

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披露。

议案3~议案6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披露。

议案7~议案8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5、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208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经营管理与审计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1-8月,公司智慧城市系统集成类业务新签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的55份,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的25份,合同总金额近11亿。海外业务重点着眼于机场和铁路等交通枢钮的安保服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基本完成国内公司、香港以及澳门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目前正在对澳洲卫安集团进行现场审计。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终止重组复牌以来,公司股票下跌幅度较大,为方便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稳定市场预期,现就公司近期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与此同时,公司及时调整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旗下子公司技术与品牌优势,深耕内部协同发展,增长内部发展动力,并加强内控管理以消弭风险。

2017年以来,公司进一步整合优化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和安保综合运营服务业务,积极推动公司向全球一流的安保综合运营服务商及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商发展。2017年1-8月,公司智慧城市系统集成类业务新签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的55份,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的25份,合同总金额近11亿;公司新建及在建项目包括北京副中心政府办公楼项目、崇礼冬奥会酒店项目、中国人寿苏州阳澄湖半岛养老养生项目、宁波银行数据中心机房工程等。公司还参与了国家重点开发项目(如西咸新区建设项目等)、地市级重点开发项目(如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重点项目等);与国内著名的物流企业平台运营商传化集团签署了合作项目,实现了物流领域的项目突破。

公司安保综合运用服务方面着重发展安防技术应用方案,率先针对银行客户,推出网络保安服务,以保障客户的网络资产及数据安全,安保物联网的传感产品以及技术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全资子公司中安消物联传感(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物联”)作为SAC/TC100标委会成员,参与了《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告警装置技术要求》、《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控制指示设备》等多项新国标的制定及评审,并因在国家标准制定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果,2017年度获得深圳市和光明新区两级政府专项资金的支持。

中安消物联的豪恩iHORN智能家居两款产品:HO-09ZW门窗开关传感器、LH-990ZW人体移动传感器顺利通过Z-Wave Plus技术认证,达到国际水平,打开了通往国际市场技术壁垒;中安消物联还通过了华为、中兴、中国移动等公司的供应商认证,与华为、中兴、中国移动、京东、恒大地产、碧桂园、融创地产均达成合作关系。

公司海外“一带一路”安保运营服务体系业务持续正常。沿“一带一路”发展,公司海外业务重点增加了机场和铁路等交通枢纽的安保服务。在泰国,公司为多数泰国机场提供安保服务及设施服务;在澳洲,公司也在协助重点机场提供安保服务。

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在决策层面,对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职权范围进一步明晰,充分发挥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能力,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发展,完善内部授权与管理制度。公司陆续推出包含内部审计、人才管理以及绩效考核有关的规章制度等,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成本及费用管理层面,公司将加强成本与费用控制,节流增效。

二、公司年报专项复核情况

2017年4月28日,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对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持保留意见,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由于公司系统集成子公司2016年度同时在施工的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众多,项目所在地分布在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东、西南、华南等地区。公司安保运营服务业务分布在香港、澳门、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5个地区及国家。截至目前,大华已基本完成国内公司、香港以及澳门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正在对澳洲卫安集团进行现场审计。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也在积极配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争取尽快完成专项复核工作。

目前,公司尚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公司年报的专项复核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资产出售事宜仍在继续积极推进中。以上三项工作尚未形成最后的结论与报告,仍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于公司的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