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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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7-07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2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笠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副董事长职务并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董事会职责的履行,同意公司设立副董事长职务,协助董事长在日常管理中履行相关职责。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推选张蕾女士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根据设立副董事长职务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前述设立副董事长职务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审议通过《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据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事宜。

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任新总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同意公司董事长赵笠钧先生辞去总裁职务;经公司董事长赵笠钧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吴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职务调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蕾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世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1)。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1)、同意聘任高峰女士担任公司的高级副总裁,主要分管公司水务投资运营业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高峰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聘任王红军先生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监,分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张蕾女士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张蕾女士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薛立勇先生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薛立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职务调整,同意刘世博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王磊女士担任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从事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澄迈县政府出资方代表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澄迈城投”)、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冶节能”)在海南省澄迈县设立合资公司(下称“澄迈项目公司”),从事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下称“澄迈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澄迈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648.54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10,483.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中冶节能以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澄迈城投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同意公司就本项目与澄迈城投、中冶节能相应签署《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及《项目公司章程》等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2)。

8、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8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

附: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1、公司原章程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公司原章程第一百零七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

现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

3、公司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公司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董事长的职务。”

现修改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的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董事长的职务。”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7-080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新总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就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 关于公司聘任新总裁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级管理人才,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长赵笠钧先生辞去总裁职务;经公司董事长赵笠钧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吴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二、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进行如下调整:

1、聘任高峰女士担任公司的高级副总裁,主要分管公司水务投资运营业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2、同意高峰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聘任王红军先生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监,分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3、同意张蕾女士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张蕾女士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职务。

4、同意薛立勇先生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薛立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薛立勇先生辞去高管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薛立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在此对薛立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相关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

附件:

吴坚先生简历

吴坚:1964年生,美国国籍,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于1985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获环境工程学士学位,于1990年取得纽约市立大学环境工程硕士,并于2004年完成了美国哈佛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培训课程(AMP)。1990年至1996年,历任MH环境工程公司工程师,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中国业务发展经理等职务;1996至2006年,任美华环境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中国总经理。2006年加入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杜邦安全管理咨询业务中国区总裁、杜邦环境清洁技术东北亚区总经理及杜邦大中华区副总裁兼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5年至今担任杜邦先锋公司中国总经理职务,全面负责在战略层面上管理杜邦先锋公司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市场开发和战略合作。

高峰女士简历

高峰: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1999年8月至2007年6月,历任浪潮财务软件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电算化培训教师、黑龙江东亚交通工业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北京世纪欧美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6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北京天鼎横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2011年1月2012年11月,历任公司审计经理、审计总监等职,201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红军先生简历

王红军: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9年5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陕西航空硬质合金工具公司、中振会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室主任、审计经理。2009年6月2011年8月,历任北京旭阳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经理。2011年9月到2014年3月,历任悠易互通(北京)广告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14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事业二部财务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7-081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张蕾女士因工作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张蕾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的职务。张蕾女士任职期间,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张蕾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世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刘世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前,刘世博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刘世博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

附件:

刘世博先生简历

刘世博: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月至今,历任证券部主管、证券部经理、风控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7-08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估算59,509.17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澄迈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648.54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10,483.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中冶节能以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澄迈城投以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从事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与澄迈县政府出资方代表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澄迈城投”)、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冶节能”)在海南省澄迈县设立合资公司(下称“澄迈项目公司”),从事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下称“澄迈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澄迈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648.54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10,483.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中冶节能以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澄迈城投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公司拟就本项目与澄迈城投、中冶节能相应签署《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及《项目公司章程》等文件。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澄迈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澄迈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机构,系澄迈县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实施而授权的政府出资机构。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日钊

注册资本:10859.9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日

住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县财政局大楼

经营范围:城市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土地开发、工业园开发建设与管理、城市经营。

2、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股东为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的综合技术实力雄厚,是工业环境保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依托单位。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岳清瑞

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9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02月14日);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项目投资;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环保节能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博冶澄迈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648.5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生态软件园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以上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出资比例:公司以货币出资10,483.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中冶节能以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澄迈城投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项目公司拟建设项目:项目公司负责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四个子工程:澄迈县大塘河左岸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海仔河中下游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澄迈县大塘河流域临岸村庄污水整治工程、澄迈县海仔河流域临岸村庄污水整治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估算59,509.17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本项目合作期限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澄迈城投(甲方)与中冶节能及博天环境联合体(乙方)拟签属《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四个子工程,澄迈县大塘河左岸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海仔河中下游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澄迈县大塘河流域临岸村庄污水整治工程、澄迈县海仔河流域临岸村庄污水整治工程。建设工程范围以澄迈县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的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总投资:预计总投资59,509.17万元。

3、合作模式及合作期限:

本项目采用PPP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17年,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5年。

4、付费模式: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甲方为购买项目的可用性而向乙方每年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甲方应根据澄迈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将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支付义务,作为澄迈县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取得本政府审核通过。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澄迈县城投公司(甲方)与中冶节能及博天环境联合体(乙方)拟签署《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11,648.54万元人民币。

2、出资比例:公司以货币出资10,483.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中冶节能以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澄迈城投以货币出资58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3、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融资予以解决。

4、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一名,乙方委派四名。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3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合资双方委派或更换董事时,应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监事会:项目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甲方推荐一人,乙方推荐一人,项目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一人。项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提名。

6、经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聘请,任期三年。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在海南省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有利于公司巩固在海南省的项目拓展工作,且本项目与已中标的海口福创溪、大排沟PPP项目可实现联动治理,长效运营,改善当地流域水环境,塑造行业口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03证券简称:博天环境公告编号:2017-083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9日

至2017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公司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能够表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公司核对),信函、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2A层)。

3、登记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4、本次会议入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需于2017年10月9日下午14:20前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电话:010-82291995、010-82293399-8153;

传真:010-82291618;

邮箱:zqb@poten.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2A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100082。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7-084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2017年9月15日发布的《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所属的联合体被确认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采购人:武夷山市水利局。

3、预中标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牵头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4、中标价:政府总付费金额(含税价)6,698,050,815.95元。

5、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350,00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主要涉及东溪、西溪、崇阳溪及清献河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清障,岸坡整治,新建生态防洪堤,堤防景观改造,种植水生植物,景观绿化工程等。

7、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合作期限:本项目整体合作期为27年,项目整体建设期为60个月。

9、付费机制:本项目付费方式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绩效付费”形式。

10、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合作期限内,政府出资方代表武夷山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联合体按10%:90%的股权比例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一体化服务。

联合体各方股权比例及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9.99%,负责本项目在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方面工作的组织,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0.01%,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方面工作的配合。

二、此次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项目彰显了公司在城市水环境领域的综合实力,如上述项目最终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