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2017-12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188 弄 25 号 B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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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王冰先生代为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楼定波先生、独立董事崔彬先生、王力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Golden Haven Limited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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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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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出具的相关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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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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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合作设立新能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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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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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孙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