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7-08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将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8号)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2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5元,共计募集资金404,811,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7,288,6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7,522,34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2014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用、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836,95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9,685,382.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3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广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固体制剂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计投资27,413.1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481.09万元),其中,“固体制剂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含了9个子项目。截至2017年8月10日,公司完成了补充流动资金与“固体制剂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2个子项目的建设。

2017年8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结余募集资金、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17-069号公告)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077号公告)

2017年8月30日,公司分别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转出资金合计22,460.36万元(含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工程及设备采购余款368.30万元,因部分工程质保金将在一年后支付,为便于管理,该部分应付未付尾款后续将统一从自有账户支付),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元。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同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66130155200002003)的结息工作(产生利息23.62元,已转回自有账户),经公司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三方商议,现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6130155200002003)注销后,公司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